【发布时间:2025-11-24 09:26:42 阅读次数: 】
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浙江公司综合能源浙江定海环岛工业集中供热项目A、B标段监理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611011,招标人为国能(浙江)综合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浙江)综合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浙江公司综合能源浙江定海环岛工业集中供热项目(以下简称“环岛工业供热项目”)依托国能舟山电厂现有4台燃煤机组开展定海区集中供热,主要是以2024年期间投产的三期2×660MW机组抽汽作为热源,解决舟山国家远洋渔业基地以及定海工业园的集中供热蒸汽需求,并将以此为基础有序拓展定海区沿线的蒸汽用户,补齐定海区沿线工业园区集中供热短板,助力园区高质量发展,为舟山市尽早实现双碳和能耗双控目标作出贡献。环岛工业供热项目从国能浙江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舟山电厂”)接出DN900蒸汽供热管道,沿原出厂供热主管敷设至舟山远洋渔业基地,先后沿鸭东线、碇下线后到达定海工业园区(本级)然后变径为DN800后继续沿碇下线、鸭东线敷设至岑港街道的定海工业区的粮食产业园(详见附图)。项目供热管道路由长度约42.35km,最大供热能力464t/h。设计参数为2.5MPa(g)、350℃,管道等级为GB2类。项目工期:本工程施工计划开工报告签署后12个月内完成安装并具备通汽条件,后4个月内完成项目的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作,总工期为 16 个月。环岛工业供热项目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项目,工程范围内的所有设备和材料采购(工业测量与控制系统和工控室中招标人提供内容之外)、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消缺、安装监检取得压力管道使用登记证、沿线政策处理、对招标人人员进行运行维护方面的培训,配合招标人完成性能考核试验、验收、相关报审,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内容。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本项目为A标段(对应施工A标段、施工B标段)。
施工A标段(电厂-定马线段):从国能浙江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舟山电厂”)接出DN900蒸汽供热管道,沿原出厂供热主管翻山敷设至舟山远洋渔业基地,之后沿优品园路、兴业路、揽洲路以及规划二路到达鸭东线,接着沿鸭东线敷设至三江码头污水处理厂南侧下穿鸭东线后翻越白鹤山然后下穿定马线的固定点后位置。该标段均为DN900蒸汽管,管线长约10.8km,其中架空长约7.9km,埋地长约2.9km(含与原出厂供热管道山体并行段长约3.1km)。
施工B标段(定马线-定海中小企业科技孵化基地段):从标段A接口位置接出后沿规划高速向西北方向敷设并下穿至鸭东线北侧,接着继续沿鸭东线敷设至小沙水闸,桁架跨越小沙水闸后到达舟恒生物附近,接着下穿至鸭东线南侧,然后沿山体小塘里绕行,并再次下穿至鸭东线北侧后沿园区河流敷设至定海中小企业科技孵化基地地块的固定点位置。该段管线总长约11.3km,其中主管线为DN900蒸汽管,管线长约9.4km,其中架空5.6km,埋地长约3.8km;该标段还包括两条支线,其中从主线接至新材料园区供热主管联络支线DN500管道,管线长约1.5km,其中架空1.4km,埋地长约0.1km;此外从主线接至舟恒海洋生物支线DN400管道,管线长约0.4km,其中架空0.36km,埋地长约0.04km,及相关的减温减压设施。
招标范围:为环岛工业供热项目提供(A标段、B标段)监理服务,主要包括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管理、项目档案管理、项目各种评估(安评、环评、洪评、林评、水保等)实施全过程的监理服务。具体包括:1)主体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对上述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管道相关建设、土建工程、施工道路建设、去工业化建设等所有安装调试工程。因工程建设所需引起的所有原有设施、系统改造、拆除工作,施工场地下方各种不确定因素引起施工变更所有监理工作,均包含在内。2)项目档案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跟随工程施工和监理工作进展的过程施工档案收集、整理、管理和归档工作,并按档案管理要求具备档案验收条件。3)质量评价工作依照《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28-2014)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分阶段开展质量评价监检、复检,出具各阶段及总的质量评价报告。4)对项目各种评估(安评、环评、洪评、林评、水保等)实施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根据项目各种评估方案对项目施工建设开展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工作,满足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并配合相关监测、验收等工作。监理服务工期:监理服务期限自施工准备阶段(工程开工前1个月)之日起至本工程项目通过竣工验收、整体移交之日结束,总工期17个月。实施地点:国能(浙江)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新建或扩建供热管线项目监理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有效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注册证书。
(2)总监理工程师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新建或扩建供热管线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总监理工程师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生态协作平台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11-24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11-29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能e招驱动安装包”及“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能e招首页→帮助中心→“国能e招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12-15 09: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成功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对开标记录表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文件组成(报价部分)”上传的文件进行加密,同时将加密的开标记录表发投标人备查;商务(不含报价)和技术评标完成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显示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发送密钥供投标人验证开标信息。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7.1 信息公开说明:
(1)开标阶段,对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等信息向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行公示。
(2)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对中标候选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向社会进行公示。
(3)招标公告中要求的业绩未进行公示的(补充公示的业绩视为已公示业绩),评标阶段将不予认可。
7.2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能e招(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能(浙江)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泰安西路117弄2号
邮 编:310004
联 系 人:郑晓云
电 话:0574-89261343
电子邮箱:12086497@ceic.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集庆门大街272号1幢3505室
邮 编:210003
联 系 人:卢双龙
电 话:02586728614
电子邮箱:20051850@ceic.com
国能e招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能e招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能e招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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