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22 17:42:41 阅读次数: 】
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包头化工2026年-2027年度自行监测委托检测及挥发性有机物监测与核算技术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60302932,招标人为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
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工厂由联合化工装置、联合石化装置、热电装置、公用工程、辅助设施、厂外工程等6大系统共46套装置(单元)组成。2011年1月工厂正式投入商业化运行,至今已运营15年。年产聚乙烯、聚丙烯共60万吨,同时副产硫磺2万吨、混合碳四及碳五12.5万吨。距离市区路程约20Km,交通方便。
2.1.2招标范围:
2.1.2.1按照国家环境监测规范要求,提供本次采购项目2026年7月-2027年6月所需的废水、废气、废渣、噪声、生活水、环境空气等自行监测服务并按《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2027年度自行监测(委托监测)方案》要求出具月度、季度、半年、年度监测报告。
2.1.2按照《石化企业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指南》(简称“LDAR”工作指南)、《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指南》(HJ1230)等国家有关挥发性有机物检测的规范要求,现针对包头化工2026年2季度-2027年2季度(共5个季度)LDAR检测与核算技术服务工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包头化工受控密封点数量为:动密封点22508个,静密封点58690个,合计81198个(按照此密封点数量报价)。动密封点每季度检测1次,静密封点每半年检测一次,出具检测报告,按照指南,编制《VOCs污染源排查及核算专题报告》以及上级公司要求的《VOCs污染源排查及核算总报告》等与LDAR有关的相关工作,负责对接各级环保专项检查。
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7年6月30日,具体服务期限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1.4服务地点:包头市九原区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CMA),检测范围须包含“泄漏源挥发性有机物”。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环境污染物自行监测(自行检测)及挥发性有机物检测及审核(VOCs检测及审核)的合同业绩各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生态协作平台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4-2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4-28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能e招驱动安装包”及“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能e招首页→帮助中心→“国能e招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6-05-13 09: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成功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对开标记录表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文件组成(报价部分)”上传的文件进行加密,同时将加密的开标记录表发投标人备查;商务(不含报价)和技术评标完成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显示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发送密钥供投标人验证开标信息。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7.1 信息公开说明:
(1)开标阶段,对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等信息向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行公示。
(2)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对中标候选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向社会进行公示。
(3)招标公告中要求的业绩未进行公示的(补充公示的业绩视为已公示业绩),评标阶段将不予认可。
7.2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能e招(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包头市九原区神华科技园1号
邮 编:014060
联 系 人:孙宏鹏
电 话:13604729299
电子邮箱:10512266@ceic.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丝绸之路大道兴泰商务广场T5楼713室
邮 编:719315
联 系 人:张鹏慧
电 话:0471-3261825
电子邮箱:20038588@chnenergy.com.cn
国能e招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能e招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能e招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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