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8-31 18:12:34 阅读次数: 】
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电力国华新能源哈密巴里坤国能(国华)三塘湖10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等7个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60407575,招标人为国能新疆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华(哈密)新能源有限公司、新疆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国电电力巴州发电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开都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项目1:国华新能源哈密巴里坤国能(国华)三塘湖10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
哈密巴里坤国能(国华)三塘湖10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拟由国华(哈密)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运营,国华(哈密)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华新能源)是国能新疆电力有限公司管理的集风电、光伏、储能、氢能投资于一体的综合性清洁能源企业,成立于2012年8月,负责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及运营管理业务,覆盖哈密、石河子等重点区域,管理全资、控股子分公司9家,资产总额超百亿,装机203万千瓦,管理8个风电场,7个光伏电站、3个储能电站,1个加氢站,代维6个升压站。
哈密巴里坤国能(国华)三塘湖10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下简称新疆)哈密市巴里坤县区域。2025年9月,取得国家能源集团立项批复(国家能源战规函〔2025〕297号)。2025年12月,取得国家能源集团投资决策批复(国家能源战规函〔2025〕468号)。该项目批复总投资(概算)312032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31274.17万元,安装工程费33715.54万元,设备购置费194242.42万元,贷款利息3507.19万元,其他费用15639.08万元等。项目计划2026年6月开工,2028年12月竣工。
项目2:新疆龙源哈巴河县城南30万千瓦风电基地项目
新疆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哈巴河分公司负责新疆龙源哈巴河县城南30万千瓦风电基地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龙源新能源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取得国能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关于新疆龙源哈巴河县城南30万千瓦风电基地项目投资决策的批复》(国能新电[2025]220号)。
新疆龙源哈巴河县城南30万千瓦风电基地项目位于新疆阿勒泰地区哈巴河县。2025年7月,取得国能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同意新疆龙源哈巴河县城南30万千瓦风电基地项目立项的批复》(国能新电[2025]186号)。2025年8月,取得国能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关于新疆龙源哈巴河县城南30万千瓦风电基地项目投资决策的批复(国能新电[2025]220号)。项目批复总投资107645.93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0995.21万元,安装工程费11670.36万元,设备购置费72755.64万元,贷款利息1118.54万元,其他费用14106.18万元。项目计划2026年7月1日开工,2027年6月30日竣工。
项目3:新疆龙源哈巴河县城南二期20万千瓦风电项目
新疆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哈巴河分公司负责新疆龙源哈巴河县城南二期20万千瓦风电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龙源新能源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取得国能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关于新疆龙源哈巴河县城南二期20万千瓦风电项目投资决策的批复》(国能新电[2026]65号)。
新疆龙源哈巴河县城南二期20万千瓦风电项目位于新疆阿勒泰地区哈巴河县。2025年12月30日取得国能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同意新疆龙源哈巴河县城南二期20万千瓦风电项目立项的批复》(国能新电[2025]336号).2026年4月9日取得国能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关于新疆龙源哈巴河县城南二期20万千瓦风电项目投资决策的批复》(国能新电[2026]65号)(附件2)。项目批复总投资63547.62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7279.03万元,安装工程费4975.53万元,设备购置费42163.53万元,贷款利息624.98万元,其他费用8504.55万元。项目计划于2026年8月31日开工,计划2027年12月30日竣工。
项目4、5、6:国能巴州抽水蓄能项目配套100万千瓦光伏项目
国电电力巴州发电有限公司负责和静抽水蓄能电站和滚哈布奇勒水电站以及相关配套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运营等工作。国能巴州抽水蓄能项目配套100万千瓦光伏项目于2024年6月4日列入自治区2024年第一批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清单,2024年6月12日取得项目备案证书,2024年7月12日取得国电电力立项批复,2024年11月13日取得国电电力投资决策批复。该项目建设地点分布在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博湖县、焉耆县及和静县三个县区。
项目4:国能巴州抽水蓄能项目配套焉耆县25万千瓦光伏建设项目
焉耆县25万千瓦光伏场址位于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焉耆县霍拉山区域,距库尔勒市约38km,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62238.44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20382.23万元、设备费36778.98万元,规划交流容量250MW,直流侧容量317.2MWp,总占地面积约7549.83亩;项目于2024年11月开工,于2026年9月30日竣工。
项目5:国能巴州抽水蓄能项目配套和静县15万千瓦光伏建设项目
和静县15万千瓦光伏站址位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城北戈壁荒漠区域,距和静县21km,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37287.96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10349.11万元、设备费24684.82万元,规划交流容量150MW,直流侧容量1268.8MWp,光伏区占地面积约3921.13亩,升压站占地面积约16.76亩;项目于2024年11月开工,于2025年7月19日竣工。
项目6:国能巴州抽水蓄能项目配套博湖县60万千瓦光伏建设项目
博湖县60万千瓦光伏站址位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博斯腾湖南部,距博湖县45km,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140399.42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26424.37万元、设备费104356.21万元,项目规划交流容量600MW,直流侧容量761.28MWp,光伏区占地面积约17546.19亩,升压站占地面积约39.32亩。项目计划于2024年11月开工,计划2026年12月30日竣工。
项目7:察汗乌苏生态电站建设项目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开都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都河公司),负责开都河中游河段水电、新能源开发经营。察汗乌苏生态电站项目于2022年6月1日取得国电电力立项批复,2023年12月26日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核准批复,2024年8月16日取得集团投资决策批复。
该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与焉耆县境内,察汗乌苏水电站坝后右岸约350m,坝址距离库尔勒市140km,距离和静县城约92km。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21809.23万元、枢纽工程费16537.06万元永久设备工程费5070.22万元,项目于2025年02月开工,预计于2027年12月投产。主要工程任务是满足察汗乌苏水电站生态流量下泄前提下兼顾发电,生态引水发电洞进口段利用已建工程右岸泄洪洞进口段,前321.804m发电洞与原泄洪洞结合,新建引水发电洞布置在泄洪洞左侧,起点位于原泄洪洞桩号泄下0+327.804m(为新建生态电站发电洞桩号生0+000.000m),后通过353m长的发电洞和出口明管段接至电站厂房。工程主要由洞内拦污栅段、洞身段、明管段、岔管及支管段、电站厂房及尾水渠组成,电站装机容量30MW,多年平均年发电量1.46亿kW·h。工程为Ⅳ等小(1)型工程。主要建筑物生态引水发电洞为2级建筑物,生态厂房及尾水渠为4级建筑物,临时性建筑物为5级。项目计划于2024年11月开工,计划2027年3月30日竣工。
本项目采用统采分签的形式由中标人和项目单位分别签订合同。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包。
本次拟对国能新疆电力有限公司下属七个工程项目:国华新能源哈密巴里坤国能(国华)三塘湖10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新疆龙源哈巴河县城南二期20万千瓦风电项目、新疆龙源哈巴河县城南30万千瓦风电基地项目、国能巴州抽水蓄能项目配套100万千瓦光伏项目(国能巴州抽水蓄能项目配套焉耆县25万千瓦光伏建设项目、国能巴州抽水蓄能项目配套和静县15万千瓦光伏建设项目、国能巴州抽水蓄能项目配套博湖县60万千瓦光伏建设项目)、察汗乌苏生态电站建设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3服务期限:审计服务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投标人完成全部审计工作并出具相应完整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甲方/丙方之日止。最晚不超过2029年12月30日。因建设项目工期存在不确定性,当存在项目延期六个月以内,投标人承诺不增加任何额外费用完成所有审计工作,招标人不再支付投标人额外的费用,均包含在合同总价中,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
2.1.4服务地点:本审计服务工作地点为建设项目所在地。(1)国华新能源哈密巴里坤国能(国华)三塘湖10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服务地为新疆哈密市巴里坤县三塘湖镇东南部。场址西距三塘湖镇35km,南距哈密市伊州区130kM。(2)新疆龙源哈巴河县城南30万千瓦风电基地项目服务地为新疆阿勒泰地区哈巴河县。(3)新疆龙源哈巴河县城南二期20万千瓦风电项目位于新疆阿勒泰地区哈巴河县。(4)察汗乌苏生态电站建设项目:位于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与焉耆县境内,距离库尔勒市约140km;(5)焉耆县25万千瓦光伏建设项目:位于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焉耆县霍拉山区域,距库尔勒市约38km;(6)和静县15万千瓦光伏建设项目:位于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城北戈壁荒漠区域,距和静县21km。(7)博湖县60万千瓦光伏建设项目:位于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博斯腾湖南部,距博湖县45km。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水电站建设项目或新能源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或合同内容同时包含:管理审计和工程结算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投标人未向被审计单位提供此次审计期间内的(国家要求不能同时进行的审计服务)服务。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工程造价咨询任务的一方。
①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不得分别组成联合体投标;②联合体成员之间必须签订有效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工程造价咨询任务的一方,并明确各联合体成员单位所承担的范围、内容、责任和权利;③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不接受其分支机构或子公司投标,不接受会计师事务所或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单独投标。投标单位仅能以一个联合体身份参与本次所有标段投标。 ④本项目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生态协作平台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8-31 1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9-07 18: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能e招驱动安装包”及“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能e招首页→帮助中心→“国能e招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6-09-21 10: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7.1 信息公开说明:
(1)开标阶段,对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等信息向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行公示。
(2)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对中标候选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向社会进行公示。
(3)招标公告中要求的业绩未进行公示的(补充公示的业绩视为已公示业绩),评标阶段将不予认可。
7.2 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注意事项:
(1)招标公告资格要求中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提供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其他章节提供的,评标委员会按无效认定。
(2)以此类推,招标公告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等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对应位置提供。在投标文件其他章节提供的,评标委员会按无效认定。
(3)技术投标文件编制注意事项,详见技术招标文件中“技术初评”“技术详评”的第一页说明。
7.3 如有系统操作或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10-58131370。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请咨询招标人电话或系统中提澄清,如项目经理电话无人接听请发邮件20002960@ceic.com(项目经理在评标现场无法及时接听电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能e招(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能新疆电力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英下路38号
邮 编:841000
联 系 人:王永森
电 话:18095850705
电子邮箱:12076835@ceic.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春中路1011号新疆能源公司A座十楼1007室
邮 编:830011
联 系 人:王艳
电 话:0991-6809011
电子邮箱:20002960@ceic.com
国能e招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能e招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能e招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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