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9-29 17:20:02 阅读次数: 】
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电力巴里坤三塘湖工业园区岔哈泉区公用热岛热电联产项目勘察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60408477,招标人为国华(哈密)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华(哈密)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新疆电力巴里坤三塘湖工业园区岔哈泉区公用热岛热电联产项目为新建工程。本期建设3×480t/h高温高压煤粉锅炉+2×CB30MW-9.8/535/4.5/1.5抽汽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1×B30MW-9.8/535/0.6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及配套工程,预留2×480t/h高温高压煤粉锅炉场地。本工程厂外热网主要为热电厂换热首站至岔哈泉小镇生活区管道,采暖介质为热水,管径DN400、距离约 11km。热岛厂区内面积约17.5公顷。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包)。
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全部勘察及配套服务工作(不包含厂外220kV送出工程、厂外灰场、依托煤制油项目的所有其他附属设施部分),包括:本项目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含厂外供热管网),根据项目需要进行补充勘察或施工勘察,编制并提交岩土工程分析评价及勘察成果报告;厂区场地平整的勘察测绘;桩基试桩大纲、试桩方案编制、评审、桩基试桩与检测;厂区及厂外供热管线一级控制桩、沉降观测桩布设与施工,并承担项目基建期沉降观测及投产期一年沉降观测;设计阶段对勘察报告向设计方进行技术交底与疑问答复,施工阶段配合地基验槽、现场地质核对并提供设计变更中的地质咨询。
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机组最后一台机组72+24小时满负荷试运完成后一年(若由于特殊原因,机组达标投产、创优等相关工作在服务期内没有完成,投标人应无偿配合完成相应的相关联的工作)。
2.1.4项目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巴里坤三塘湖工业园区岔哈泉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提供已完成的工程勘察合同业绩2份;合同工作范围须包含30MW及以上火电厂主体工程勘察(主厂房区岩土勘察),且单项合同内对应的勘察工作金额不少于2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若投标人提供勘察设计或EPC等综合合同业绩,根据投标人在合同内实际承担的工作范围进行业绩有效性认定。投标人提供的此类业绩合同或证明材料中必须能够体现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
(2)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具有1个担任工程勘察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册正式员工,须提供近一年内(2025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连续6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缴费证明材料可以是:社保网站养老险种查询信息网页截图、或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或加盖社保机构印章的社保证明缴纳材料)。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生态协作平台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9-3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10-09 18: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能e招驱动安装包”及“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能e招首页→帮助中心→“国能e招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6-10-20 09: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成功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对开标记录表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文件组成(报价部分)”上传的文件进行加密,同时将加密的开标记录表发投标人备查;商务(不含报价)和技术评标完成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显示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发送密钥供投标人验证开标信息。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7.1 信息公开说明:
(1)开标阶段,对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等信息向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行公示。
(2)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对中标候选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向社会进行公示。
(3)招标公告中要求的业绩未进行公示的(补充公示的业绩视为已公示业绩),评标阶段将不予认可。
7.2 如有系统操作或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10-58131370。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请咨询招标人电话或系统中提澄清,如项目经理电话无人接听请发邮件20002960@ceic.com(项目经理在评标现场无法及时接听电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能e招(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华(哈密)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纬五路与环城路交叉口西140 米国华投资新疆分公司
邮 编:839000
联 系 人:牛小勇
电 话:15569308561
电子邮箱:20005503@ceic.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春中路1011号新疆能源公司A座十楼1007室
邮 编:830011
联 系 人:王艳
电 话:0991-6809011
电子邮箱:20002960@ceic.com
国能e招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能e招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能e招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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