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0-19 14:27:23 阅读次数: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受神华物资集团华南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氢氧化钠公开询比价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价,现邀请具有相应资质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1、采购编号:CSIEZC170302079
2、项目名称: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氢氧化钠公开询比价采购项目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交货期: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接到华南公司送货通知后5天内到货。
交货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上湾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内指定地点。
5.供应商资格: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且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
(2)供应商提供最近三年氢氧化钠供货业绩,至少提供两份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6、采购文件售价:不收取。
7、采购文件出售时间: 2017年10月19日至2017年10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8、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登录神华招标网--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综合业务系统--自采系统(网址:www.shenhuabidding.com.cn)进行报名,选择拟参加的项目及包次,同时将以下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PDF格式)打包上传至神华工程公司自采系统:
上述资格要求中要求的全部证明资料。
经复核合格的单位,即可从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自采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如因上传资料不满足要求的而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询价响应文件的递交: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自采系统(网址:www.shenhuabidding.com.cn)提交询价响应文件。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自采系统报价和调价操作流程请登录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自采系统(网址:www.shenhuabidding.com.cn)组件下载处自行下载。
逾期提交的或未提交至指定系统的或加密不满足询价采购文件要求的询价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后果自负。
10、报价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6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11、报价解锁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6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1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公告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发布。
13、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神华物资集团华南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小牌坊胡同甲7号银河SOHO中心7层50736
联系人:周颖
联系电话:010-88189696-274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21号
联 系 人:李潇、杨红艳 电 话:0477-8296615
关于登录神华招标网电子支付招标费用的通知
各供应商:
为了降低贵公司的报价成本,加快保证金的退还速度,我司已开通电子支付采购文件费、项目保证金和中选服务费服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供应商电子支付的前提
1、供应商必须在神华招标网注册并通过审核;
2、参与的项目允许电子支付;
3、供应商需在以下16家银行中任何一家开通企业网银,完成电子支付。 16家银行分别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徽商银行、BEA东亚银行。
二、供应商电子支付的步骤
1、供应商供应商访问神华招标网;
2、点击“供应商登录”,输入帐号、密码、校验码,点击“登录”;
3、登录系统后,点击“招标财务”菜单下“供应商网上支付”功能;
4、在待缴费列表中选择参与项目所对应的缴费内容;
5、点击操作框右上角“网上交费”按钮,在弹出的提示框中输入校验码,点击“提交订单 后点击“立即支付”。按照提示用供应商企业网银完成支付流程。对于允许下载采购文件的项目,成功支付后可以立刻下载采购文件。 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操作手册。请供应商登录系统后在“组件下载”中下载《IBS2 供应商使用手册》。
三、其他事项
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谨防钓鱼网站,请注意以下事项:
1、神华招标网的地址以 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开头,其他均为非法仿冒;
2、选择支付银行界面的地址以http://ebank.sdb.com.cn开头,其他均为非法冒;
3、我司使用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的支付平台收款,因此在付款银行的订单中,商户名称 为“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或者“中金支付有限公司”,其他均为非法仿冒。若有备注,则应为“代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费,原始订单号1000116647xxxxxxxxxxxxxxxx,
或(鄂尔多斯分公司)2100000009xxxxxxxxxxxxxxxx,
或(银川分公司)2200000009xxxxxxxxxxxxxxxx”。
4、技术支持电话:010-58131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