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8-21 12:09:53 阅读次数: 】
本采购项目国华电力研究院非生产公务车辆转让资产评估(项目编号:CSIEZC180109105 )已经批准采购,项目业主(采购人)为神华国华(北京)电力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华电力研究院”),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网上询价。
本项目询价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国华电力研究院决定将现有的5辆非生产公务车辆进行转让资产评估,该5辆车的排放标准均为国Ⅰ国Ⅱ标准,且无法升级排放标准。根据集团公司和国华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拟对上述车辆进行进场交易处置,车辆牌照采购人保留。现拟通过询价采购方式选定资产评估机构开展该项评估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对国华电力研究院的5辆非生产公务车辆进行评估。5辆车分别为:奥迪2辆、帕萨特2辆、索纳塔1辆。截止到2017年2月份,上述5辆车辆资产原值102.47万元,净值5.12万元。
2、配合完成该行为涉及的资产评估立项工作。
3、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工作,并提供肆份符合国家能源集团备案要求的评估报告。
4、配合完成该行为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备案工作。
5、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6、乙方出具的评估报告要真实、合法、公正。
详见第五章需求说明。
本项目不设最高限价。
工期:合同签订后5日内完成。
第一次支付: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以神华国华(北京)电力研究院有限公司为客户名称的50%增值税专用发票,且经甲方验收无误后的1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50%合同款。
第二次支付:项目经双方验收合格、出具评估报告,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以神华国华(北京)电力研究院有限公司为客户名称的50%增值税专用发票,且经甲方审核无误后的1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50%合同款。
项目地点:国华电力研究院办公地点,即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75号。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响应单位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资产评估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本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和良好信誉。
(2)近3年来至少完成过一项非生产公务车辆的资产评估项目。
(3)参加资产评估活动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
(4)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询价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询价者,请于2018年8月21日至2018年8月24日 16:30 时,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神招标网”(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fqzxzb)“供应商登录系统”申请网上购买询价文件。
4.2询价文件售价100元/套/包,售后不退。
4.3网上购买询价文件的付款方式为“网银支付”,关于“网银支付方式”相关事宜见神华招标网首页帮助界面。
4.4郑重说明:凡购买询价文件的供货商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上传相关证照彩色扫描件,并携带上传的这些证照原件(至少包含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携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到我公司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询价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无法参与我公司询价业务,造成的后果由供货商自行承担。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网上提交
提交网址:神华国际工程公司IBS自采系统(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fqzxzb)
响应文件递交的响应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 2018年8月31日上午9:30时。请供应商于响应截止日当天报价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神华国际工程公司IBS自采系统。
5.2逾期提交的或未提交至指定网址的或加密不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5.3报价解锁时间:2018年8月31日上午9:30时至9:50分
在报价解锁开始时间到后,完成报价的供应商须使用密码对其报价在报价解锁截止时间前完成解密。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解密失败或开标后仍未成功解密的报价和终止询价项目收到的报价视为供应商撤销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神华招标网上发布。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邮编:100007
联系人:刘海涛
电话:010-58131386
邮箱:shgjlht@126.com
采购人:神华国华(北京)电力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75号
联系人:全智勇 周红英
电话:010-85957291 85957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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