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电力四厂液氨年度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2-05-16 16:28:32 阅读次数: 】
国华电力四厂液氨年度采购招标公告
作者:张超 日期:2012-05-16 16:28:32 查看次数:254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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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记录 [CSIE12010287]国华电力四厂液氨年度采购变更公告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受神华国华(北京)电力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国华电力四厂液氨年度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的国内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现对2012年5月8日发布的招标公告变更如下: (一)原公告中: 5、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参与两个包投标的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生产、销售、运输及服务的生产厂家或经生产厂家授权的本项目唯一经销代理商; 投标人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液氨)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液氨)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投标人液氨年销售业绩≥6千吨,能满足国华电力本次招标4家电厂年度6000吨的液氨需求,需将液氨运输交货至电厂; 投标人应具有液氨的运输能力(生产厂商可外委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完成并和该单位签订运输合同,经销商必须自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用运输车5辆及以上(提供车辆自有,或租赁合同原件及车辆允许运营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应能为本次招标的国华电力四家电厂配备固定的液氨运输车辆及人员,送货人员应接受电厂安全操作相关培训并遵守电厂相关操作规程; 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及设备; 具备履行合同必需的液氨储存和周转能力; 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投标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问题;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 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
变更为: 5、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参与两个包投标的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生产、销售、运输及服务的生产厂家或经生产厂家授权的本项目唯一经销代理商; 投标人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液氨)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液氨)经营许可证; 投标人液氨年销售业绩≥6千吨,能满足国华电力本次招标4家电厂年度6000吨的液氨需求,需将液氨运输交货至电厂; 投标人应具有液氨的运输能力(生产厂商可外委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完成并和该单位签订运输合同,经销商必须自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用运输车5辆及以上(提供车辆自有,或租赁合同原件及车辆允许运营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应能为本次招标的国华电力四家电厂配备固定的液氨运输车辆及人员,送货人员应接受电厂安全操作相关培训并遵守电厂相关操作规程; 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及设备; 具备履行合同必需的液氨储存和周转能力; 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投标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问题;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 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
(二)原公告中 7、招标文件出售时间:自2012年5月8日至2012年5月15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3:30- 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变更为: 7、招标文件出售时间:自2012年5月16日至2012年5月23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3:30- 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三)原公告中: 9、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2年5月30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变更为: 9、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2年6月6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其余不变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012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