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9-28 14:42:29 阅读次数: 】
相关招标公告 · CSIE12011737神华宁煤集团双马煤矿办公楼、联建、文体活动中心办公设施设备采购-采购公告2012-09-20 变更记录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华宁煤集团双马煤矿办公楼、联建、文体活动中心办公设施设备采购(招标编号:CSIE12011737已经批准采购,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夏灵武市双马煤矿 招标范围: 第三包电器类包括:液晶电视、擦鞋机、净水器、开水器、洗衣机、电热水壶等; 第六包补充设施类包括:食堂环保排风机、风箱、排烟烟道等。 (采购内容未详细明确规格、型号、材质的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交货地点:使用单位指定地点 交货期:自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20天内完成供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B.具备国家认证的行业达标资质、生产许可证(或销售代理证件),并在有效期内; C.具有近三年独立承担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的类似业绩均不少于3项,提供合同原件; D.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9月27日至2012年10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办事处(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联系人:姚桂宁、何强,电话:0951-6971428);持单位授权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或销售代理证件)等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 投标单位因上述原件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或未提交齐全,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 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对投标单位的上述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复审,届时请投标单位将上述资料原件单独递交至开标现场审查,投标人因未能提供原件或未提交齐全的,将不具备投标资格,后果自负。 4.2招标文件售价800.00元/包,售后不退。 备注:标书款拟采用电汇的,原则上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银行账户中汇出,如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导致标书款无法及时入账或退回的,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2年10月16日上午8:30分,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夏银川市正源南街581号工人疗养院职工之家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经在线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神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宁夏灵武市双马煤矿 联系人:马立云 电 话:13995260371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洲际大厦8楼829房间 (银川办事处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 邮 编:750004 联系人:姚桂宁 何强 电 话:0951-6971428 传 真:0951-6971431 6971432 电子邮件:myy720@163.com 网 址:www.shil.com.cn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分行 账 号:3454 5859 4966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原件资料审查一览表:
注:原件审查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