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5-27 14:59:33 阅读次数: 】
相关招标公告 · CSIE13041457神华宁煤集团煤炭化学工业分公司烯烃公司6×460t/h脱硝工程钢结构制作-采购公告2013-05-14 变更记录 本招标项目神华宁煤集团煤炭化学工业分公司烯烃公司6×460t/h脱硝工程钢结构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SIE13041457项目已经批准采购),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神华宁煤集团煤基烯烃项目,动力站建有装机容量为6×460t/h煤粉锅炉,2×25MW+2×50MW抽凝式发电机组。脱硝系统由江苏科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设计和供货,项目初步设计于2013年6月将SCR反应器钢结构供货到现场并开始安装。 交货地点:使用单位指定地点 交货期:2013年7月1日开始第一批钢结构供货,7月10日完成两台炉钢结构供货,8月10日完成所有钢结构制作,按业主要求时间发往项目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4000万元; B.具有中国钢结构制造企业一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C.提供近两年无亏损(经审计部门的近两年财务报表); D.具有良好的供货业绩、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E.具有近三年国内钢结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提供合同原件)不少于三项; F.具有有效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格。 3.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5月27日至2013年5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联系人:姚桂宁、何强,电话:0951-6971428);持单位授权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或销售代理证件)等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 投标单位因上述原件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或未提交齐全,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 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对投标单位的上述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复审,届时请投标单位将上述资料原件单独递交至开标现场审查,投标人因未能提供原件或未提交齐全的,将不具备投标资格,后果自负。 4.2招标文件售价2000.00元/套,售后不退。 备注:标书款拟采用电汇的,原则上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银行账户中汇出,如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导致标书款无法及时入账或退回的,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3年6月14日上午8:30分,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8房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经在线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神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黄思萌 电 话:0951-6975497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洲际大厦8楼829房间 (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 邮 编:750004 联系人:姚桂宁 何强 电 话:0951-6971428 传 真:0951-6971431 6971432 电子邮件:myy720@163.com 网 址:www.shil.com.cn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分行 账 号:3454 5859 4966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二0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原件资料审查一览表:
注:原件审查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