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5-29 10:06:10 阅读次数: 】
相关招标公告 · CSIE13031518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包头煤化工分公司甲醇中心用长管车氢气采购、烯烃中心用长管车氢气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公告2013-05-17 变更记录 · CSIE13031518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包头煤化工分公司甲醇中心用长管车氢气采购、烯烃中心用长管车氢气采购框架协议-变更公告2013-05-24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包头煤化工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包头煤化工分公司甲醇中心用长管车氢气采购、烯烃中心用长管车氢气采购框架协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竞标。 1、招标编号及项目名称招标编号:CSIE13031518 项目名称: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包头煤化工分公司甲醇中心用长管车氢气采购、烯烃中心用长管车氢气采购框架协议。 2、招标内容第一包:(1)、甲醇中心2013年小修用长管车氢气73000NM3采购招标,以实际使用数量结算;供货要求为9日内连续供应。 (2)、甲醇中心氢气使用期间的长管氢气车租赁招标,车辆到场3日内不考虑租赁费用,超出3日后实际发生的的车辆租赁费用,据实结算。 第二包:(1)、烯烃中心用长管车氢气采购框架协议招标,以氢气单价签订采购框架协议,有效期12个日历月。供货有效期自2013年7月6日始~2014年7月5日止。根据生产紧急需求情况,以实际使用量结算;全年预估使用量40000NM3。 (2)、烯烃中心氢气使用期间的长管氢气车租赁框架协议招标。车辆到场3日内不考虑租赁费用,超出3日后发生的的车辆实际租赁费用。以烯烃中心用长管氢气车租赁单价签订租赁框架协议,有效期12个日历月。租赁有效时间自2013年7月6日始~2014年7月5日止。 定义——Nm3(标立),是指在0摄氏度1个标准大气压下的气体体积;N代表名义工况(Nominal Condition),即空气的条件为:一个标准大气压,温度为0°C,相对湿度为0%。此时1mol气体体积为22.4L,质量与气体的分子量有关。 3、交货地点: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哈林格尔镇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包头煤化工分公司指定地点。4、交货期:卖方确保长管车氢气按买方要求的到货时间及数量运到买方现场指定地点。5、交货方式:卖方运输车辆自带氢气减压装置,到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包头煤化工分公司指定地点车下交货。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7、投标人资格要求变更为:(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能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2)具有生产或经营长管车氢气的合法资质(危化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等)。 (3)第一包投标单位氢气运输车辆需具有齐备的危化品(氢气)车辆运输资质。供应商需具有7日内连续供应73000NM3供氢能力(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运输及供氢能力承诺函,以实际使用天数及数量为准进行结算);第二包投标单位氢气运输车辆需具有齐备的危化品(氢气)车辆运输资质(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运输及供氢能力承诺函,以实际使用天数及数量为准进行结算)。 (4)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5)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6)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 (7)具有化工企业供氢业绩(合同)。 8、招标文件的获取1)招标文件售价:每包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延期至:2013年5月31日 (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公司 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铁西文化街与迎宾路交叉口处铁西学府小区B座神华物资集团大厦7楼707室。 4)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危化品(氢气)生产或经营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化工企业供氢业绩(合同)(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3年6月6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10、开标地点及人员要求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内蒙古包头市包钢宾馆一楼会议室。 11、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站》(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经济导报网站》(http://www.ceh.com.cn)、《神华招标网》(http://www.shil.com.cn) 12、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在神华招标网(http://www.shil.com.cn)或(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免费注册。未完成注册的可先凭相关资料办理购买手续,但必须在开标前完成注册工作。 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届时请各投标人派2—3位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7层 开 户 银 行:中国银行北京分行 账 号:345 458 594 966 联 系 人:潘凯之、张三海、师继红 电 话:0477-8206699 传 真:0477-8206607 招标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包头煤化工分公司 联系人:王予霞 电话:0472-5332976 其他内容见5月17日原公告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013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