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10-21 15:38:10 阅读次数: 】
相关招标公告 · CSIE130125942013年国华电力八厂液氨年度采购-采购公告2013-10-15 变更记录 变更公告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受神华国华(北京)电力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2013年国华电力八厂液氨年度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编号:CSIE13012594)。现对2013年10月15日发布公告做如下变更: 一、原招标公告: 售标结束时间:2013年10月22日16时30分。 变更为: 售标结束时间:2013年10月28日16时30分 二、原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13年11月06日09时30分。 变更为: 开标时间:2013年11月12日09时30分 三、原招标公告“ 投标条件: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注册资本金≥200万元; 3、投标人具有近2年(2011年至今)电厂液氨销售业绩; 4、投标人必须具有液氨的经营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含液氨或氨)、运输资质,取得国家专营专控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包括危险化学品(液氨)经营许可证; 5、投标人应具有液氨的运输能力(可外委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完成并和该单位签订运输合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用运输车5辆及以上(提供车辆自有,或租赁合同原件及车辆允许运营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应能为本次招标的国华电厂配备固定的液氨运输车辆及人员; 7、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及设备; 8、具备履行合同必需的液氨储存和周转能力; 9、投标人在近2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10、投标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问题; 1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 12、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 变更为: 投标条件: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注册资本金≥150万元; 3、投标人具有近2年(2011年至今)电厂液氨销售业绩; 4、投标人必须具有液氨的经营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含液氨或氨)、运输资质,取得国家专营专控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包括危险化学品(液氨)经营许可证; 5、投标人应具有液氨的运输能力(可外委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完成并和该单位签订运输合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用运输车5辆及以上(提供车辆自有,或租赁合同原件及车辆允许运营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应能为本次招标的国华电厂配备固定的液氨运输车辆及人员; 7、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及设备; 8、具备履行合同必需的液氨储存和周转能力; 9、投标人在近2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10、投标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问题; 1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 12、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 变更的包:CSIE13012594-001;CSIE13012594-002;CSIE13012594-003;CSIE13012594-004;CSIE13012594-005 其他内容见原公告。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