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0-24 16:56:45 阅读次数: 】
相关招标公告 · CSIE14044288神华宁煤集团甲醇制烯烃项目油气回收系统采购-采购公告2014-10-21 变更记录 [CSIE14044288]神华宁煤集团甲醇制烯烃项目油气回收系统采购变更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神华宁煤集团甲醇制烯烃项目油气回收系统采购(招标编号:CSIE14044288)已经批准采购,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交货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安装现场。 安装:投标人负责油气回收设施制造供货,油气回收系统设计图纸中一切内容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油气回收设施本体及油气回收系统中油气回收设施本体外围的土建、设备、管道、电气、仪表、防腐保温、调试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24日至2014年10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31房间,联系人:胥海娟,电话:0951-6971438)持“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单位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前来报名,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投标单位因上述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或未提交齐全,而导致未能通过购标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标书款购标现场现金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4年11月13日上午9时00分,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D428会议室。请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文件指定地点。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经在线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神华招标网上发布。 7.注册通知凡有意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提前在神华招标网(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注册,否则无法购买我公司组织的招标项目的相关文件,不能参加招投标业务。 若由于投标人未及时在神华招标网完成注册审核,无法参与我公司招投标业务,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联系方式招标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甲醇制烯烃项目筹建处) 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 联系人:李占维 电 话:0951-6975148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 邮编:750004 联系人:安斌 电话:0951-6971433 传真:0951-6971431,6971432 电子邮件:anbin_shenhua@163.com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4日 附件: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 _(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_(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_(项目名称)_标段货物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_(某成员单位名称)为_(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标段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_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_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签字) 成员一名称: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签字) 成员二名称: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签字) 年月日 附件:附件--联合体协议书.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