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0-27 18:53:16 阅读次数: 】
相关招标公告 · CSIE15035974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树脂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采购公告2015-10-16 变更记录 · CSIE15035974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树脂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变更公告2015-12-09 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树脂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1.招标条件 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树脂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神华物资集团华南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15035974。 2.招标范围 惰性白球,预估年消耗量1吨; 阳树脂D003NJ(MB),预估年消耗量15吨 阴树脂D203NJ(MB),预估年消耗量20吨 阳树脂D001FC,预估年消耗量15吨 阴树脂D201FC预估年消耗量15吨 框架协议期限:从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12个月。 1.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交货期:合同有效期内按采购订单供货,接到买方供货通知后7日内货到买方指定现场。 交货地点: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内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一般纳税人资质。 (2)投标人应为标的物的制造商,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 (3)投标人须提供最近三年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最近五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有标的物(树脂类别)在煤化工或石油化工行业至少3家使用单位供货业绩,其中至少一份业绩具有如下特点:单套装置处理能力需1000t/h以上,且单套处理高温冷凝液装置能力需要达到500t/h以上,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合同或合同技术协议或用户报告应能体现上述特点(业绩证明需提供以下资料:最终用户出具的业绩证明、供货合同复印件、增值税发票复印件、最终用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6)投标人需具备回收、处理旧树脂能力,提供曾回收处理过旧树脂的证明文件(提供业绩合同或使用单位出具的证明或回收报告);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且成为正式用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方式一:网络登记电子支付购买;方式二:现场登记购买。 进行网络登记电子支付购买的,请在2015年11月3日下午16:30前,登录神华招标网,找到拟参加的项目及标包,扫描资格登记所需文件后打包上传。网络复核合格的单位,请于2015年11月3日下午16:30前使用投标人企业网银支付标书款(注企业网银支付是支付于电子平台的第三方公司非我公司企业账号),不接受网银汇款或电子转账,如不满足网上购标要求的进行网上报名而导致报名不成功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进行现场登记购买的,请于2015年10月27日至2015年11月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注册正式用户后购买招标文件(详见郑重说明)。完成注册并成为正式用户的投标人,持资质登记所需资料,在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大柳塔镇神东小区神东招标中心207室项目经理(韦东)处进行登记,登记完成后方可到一楼大厅2号窗口现场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自带存储设备。 (2)资质登记所需资料: 法定代表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注:现场登记购买的请携带上述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进行网络登记电子支付购买的,请将上述材料原件扫描后打包上传。 郑重说明: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上传相关证照彩色扫描件,并携带上传的这些证照原件(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③(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④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⑤贵公司已选择上传的其他证照原件)到我公司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影响贵司购买招标文件。注册登记审核通过后,招标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原件的,已审核过的原件可以不用携带。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17日9时00分,地点为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大柳塔镇神东小区神东招标中心101会议室。开标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公开进行。 5.2请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天上午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派人递交到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并签署开标记录。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经在线网站(www.ceh.com.cn)、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神华物资集团华南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宋跃 电 话:010-88189696转8043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神东招标中心地址: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大柳塔镇神东小区神东招标中心207室 邮 编:719315 联 系 人:韦东 电 话:0912-8224976 传 真:0912-8226307 电子邮箱:weidong@shenhua.cc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7日 附件1: 关于增加神华招标网在线支付方式的通知 各投标人: 为了降低贵公司的投标成本,加快保证金的退还速度,我司于2013年9月1日开通电子支付投标保证金服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操作手册。请投标人登陆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集成业务系统(www.shenhuabidding.com.cn/ibs2)后在“组件下载”中下载《IBS2电子支付项目-供应商使用手册》。
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谨防钓鱼网站,请注意以下事项: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二零一三年八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