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宁煤煤制油分公司合成油厂五氧化二钒采购变更公告[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17-03-10 09:14:28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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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宁煤煤制油分公司合成油厂五氧化二钒采购变更公告
| 招标项目编号: |
CSIEZB170400661 |
| 招标项目名称: |
神华宁煤煤制油分公司合成油厂五氧化二钒采购 |
| 标段(包)编号: |
CSIEZB170400661001 |
| 原公告: | 现公告: | | 1、售标开始时间:2017年02月28日 09时00分00秒 | 1、售标开始时间:2017年03月10日 09时00分00秒 | | 2、售标结束时间:2017年03月06日 17时30分00秒 | 2、售标结束时间:2017年03月16日 17时30分00秒 | |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3月21日 09时30分00秒 |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3月31日 09时30分00秒 | | 4、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D428会议室 | 4、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D428会议室 | | 5、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 订合同的能力(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2)只接受生产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具有满足供货范围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并在有效期内;
4)具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资质或与具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资质的企业签署的针对本项目或委托运输期限在本项目执行期内的委托运输合同复印件;
5) 需提供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三份单笔合同供货金额200万人民币及以上五氧化二钒或类似产品的供货业绩;
6)提供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 5、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 订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应是所投货物的生产商或贸易商,如贸易商投标则其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生产商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
3)投标人应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并在有效期内;
4)具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资质或与具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资质的企业签署的针对本项目或委托运输期限在本项目执行期内的委托运输合同复印件;
5) 需提供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三份单笔合同供货金额200万人民币及以上五氧化二钒或类似产品的供货业绩(如为贸易商投标应提供贸易商或其代理生产厂家产品供货业绩均可)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和联系电话;
6)需提供生产厂家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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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信息 |
招标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制油项目建设指挥部 招标人联系人:李志钢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联系电话:0951-6965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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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旭 代理电子邮箱: 代理联系电话:0951-697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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