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东矿区矿井水及煤化工废水处理利用项目换热机组采购变更公告[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17-04-28 09:33:55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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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东矿区矿井水及煤化工废水处理利用项目换热机组采购变更公告
| 招标项目编号: |
CSIEZB170403167 |
| 招标项目名称: |
宁东矿区矿井水及煤化工废水处理利用项目换热机组采购 |
| 标段(包)编号: |
CSIEZB170403167001 |
| 原公告: | 现公告: | | 1、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海庭龙安酒店餐厅二楼多功能厅二号厅 | 1、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海庭龙安酒店餐厅二楼多功能厅二号厅 | | 2、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括本次投标设备,注册资金要求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投标单位具有ISO9001或相当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在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设计、制造、销售换热机组10套以上的业绩,在设备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或已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
(5)提供同类型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
(6)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2、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括本次投标设备,注册资金要求不少于14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投标单位具有ISO9001或相当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在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设计、制造、销售换热机组15套以上的业绩,在设备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或已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
(5)提供同类型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
(6)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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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信息 |
招标人:中国五环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向陆伟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联系电话:027-81928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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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旭 代理电子邮箱: 代理联系电话:0951-697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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