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朔铁路分公司2017年列尾设备采购项目变更公告[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17-06-02 10:40:10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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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朔铁路分公司2017年列尾设备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
CSIEZB170204427 |
招标项目名称: |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朔铁路分公司2017年列尾设备采购项目 |
标段(包)编号: |
CSIEZB170204427001 |
原公告: | 现公告: | 1、售标结束时间:2017年06月08日 16时30分06秒 | 1、售标结束时间:2017年06月08日 16时30分00秒 |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投大厦610 |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投大厦610 | 3、3.4接受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生产制造商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含),代理商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含),且其所代理生产企业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应提供销售渠道证明或经销证书(代理协议或销售合同等),及所代理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5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2016年内本次招标货物1份供货业绩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发票复印件不得遮盖单位名称、货物名称、发票代码、号码、识别号、日期、单价、数量、金额,如遮盖视为无效业绩,除不得遮盖的内容外,可以遮盖其它涉及到的商业机密内容)。
3.6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须按国家相关要求具有有效的质量检验报告,其中的第1项设备列尾主机还需提供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检验报告。
3.7投标人需提供列尾装置整机的CRCC认证。 | 3、3.4接受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生产制造商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含),代理商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含),且其所代理生产企业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应提供销售渠道证明或经销证书(代理协议),及所代理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5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内(2013年--2016年)本次招标货物三个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复印件。
3.6投标人必须提供的所投产品在使用单位现有机车万吨重联通信“3+0”重载重联使用报告。
3.7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产品的机车万吨重联无线机车综合通讯设备和车站转接器有效期内铁路产品CRCC认证;且这两种设备必须来自同一生产制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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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信息 |
招标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朔铁路分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王强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联系电话:09128252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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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于绍晶 代理电子邮箱: 代理联系电话:010-58134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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