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国华惠电高、中压减温减压装置等物资采购变更公告[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17-07-03 15:29:11 阅读次数: 】
无标题文档
神华国华惠电高、中压减温减压装置等物资采购变更公告
| 招标项目编号: |
CSIEZB170505415 |
| 招标项目名称: |
神华国华惠电高、中压减温减压装置等物资采购 |
| 标段(包)编号: |
CSIEZB170505415001 |
| 原公告: | 现公告: | | 1、售标开始时间:2017年06月30日 09时00分00秒 | 1、售标开始时间:2017年07月04日 09时00分00秒 | | 2、售标结束时间:2017年07月06日 16时30分05秒 | 2、售标结束时间:2017年07月10日 16时30分00秒 | |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7月21日 09时00分00秒 |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7月26日 09时00分00秒 | | 4、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广州市广东东方国际饭店会议室(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中1418号) | 4、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广州市广东东方国际饭店会议室(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中1418号) | | 5、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事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登记证,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组织。
(2)投标人应为减温减压装置生产厂家或者取得减温减压装置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投标人如为减温减压装置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管道压力元件):阀门(含调节阀、减压阀)A级、减温减压器B级及以上资质;且近五年内有500℃、4.0MPa以上减温减压器生产配套业绩合同10项及以上;代理商应具备满足上述所列条件的生产厂家的代理授权文件。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授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5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在近五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具有近期的银行资信证明。
4)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
5) 投标设备生产厂家具备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公司应具备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月内完成供货的生产能力;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5、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事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登记证,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组织。
(2)投标人应为减温减压装置生产厂家或者取得减温减压装置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投标人如为减温减压装置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管道压力元件):阀门(含调节阀、减压阀)A级、减温减压器B级及以上资质;且近五年内有500℃、4.0MPa以上减温减压器生产配套业绩合同10项及以上;代理商应具备满足上述所列条件的生产厂家的代理授权文件。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授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5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在近五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具有近期的银行资信证明。
4)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
5) 减温减压装置生产厂家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公司应具备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月内完成供货的生产能力;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
| 查看原公告内容 |
| 联系人信息 |
招标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华惠州热电分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薛平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联系电话:0752-5586611
|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苏萌 代理电子邮箱:sum_shenhua@163.com 代理联系电话:023-636026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