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集团2017年9月工程设备--车载钻机采购变更公告[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21 16:42:23 阅读次数: 】
无标题文档
神华集团2017年9月工程设备采购变更公告
| 招标项目编号: |
CSIEZB170207549 |
| 招标项目名称: |
神华集团2017年9月工程设备采购 |
| 标段(包)编号: |
CSIEZB170207549002 |
| 原公告: | 现公告: | | 1、售标开始时间:2017年10月18日 09时00分00秒 | 1、售标开始时间:2017年11月22日 09时00分00秒 | | 2、售标结束时间:2017年10月23日 16时30分00秒 | 2、售标结束时间:2017年11月29日 16时30分00秒 | |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1月08日 09时00分00秒 |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4日 09时00分00秒 | | 4、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外西滨河路26号汉华国际饭店4层第二开标室 | 4、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外西滨河路26号汉华国际饭店4层第二开标室 | | 5、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括本次投标设备;
(2)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通过ISO9000或相当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第二包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500万元;所有投标人均须提供连续三年(2014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或类似产品在近三年的销售业绩清单。应具有所投产品同一品牌且同一型号的3台以上(含3台)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代理商可提供制造商产品的供货业绩做为证明材料。 | 5、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括本次投标设备;
(2)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第二包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200万元;所有投标人均须提供连续三年(2014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或类似产品在近三年的销售业绩清单。第二包应具有所投产品同一品牌且同一型号的3台以上(含3台)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代理商可提供制造商产品的供货业绩做为证明材料。 |
|
| 查看原公告内容 |
| 联系人信息 |
招标人: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丁凤阳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联系电话:18001199648
|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付建卓 代理电子邮箱:13707501@shenhua.cc 代理联系电话:010-58131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