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准能物资供应中心2018年第十批设备采购变更公告[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18-08-30 17:40:02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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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准能物资供应中心2018年第十批设备采购变更公告
| 招标项目编号: |
CSIEZB180304949 |
| 招标项目名称: |
神华准能物资供应中心2018年第十批设备采购 |
| 标段(包)编号: |
CSIEZB180304949017 CSIEZB180304949018 CSIEZB180304949012 |
| 原公告: | 现公告: | | 1、售标开始时间:2018年08月12日 09时00分00秒 | 1、售标开始时间:2018年08月30日 17时13分48秒 | | 2、售标结束时间:2018年08月17日 16时00分00秒 | 2、售标结束时间:2018年09月06日 16时00分00秒 | |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9月04日 09时30分00秒 |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9月20日 09时30分00秒 | | 4、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null | 4、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薛家湾生力国际饭店附二楼如意厅 | | 5、3.2投标企业注册资金要求:第12包每包必须大于等于200万元;第17、18包投标单位是制造商的,注册资金不小于8000万元;投标单位是代理商的,注册资金要求不小于3000万元(所代理的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小于8000万元)。
3.3投标人需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财务状况须提供投标人最近三年度(2015-2017年度)的审计财务报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视为有效否则视为无效),最近三年度(2015-2017年度)营业收入第12包每包每年必须大于等于200万元,第17、18包每包每年必须大于等于500万元,并且财务状况良好,没有亏损;
3.4对于2015年及以后成立的公司,未能出具近三年度(2015-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表的投标人,可以由其公司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资信证明;
3.5本项目第17、18包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其他包次均接受经销商投标;
3.6参与本项目第17、18包的代理商必须出具投标产品制造商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且投标产品必须是授权厂家的产品(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3.8参与第17包的投标人要求锅炉生产厂家必须同时具有B级(含)以上锅炉制造许可证、2级(含)以上安装许可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冷凝余热回收蒸汽锅炉的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证书,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投标产品的能效测试报告(效率符合招标要求)。
3.9参与第18包的投标人要求锅炉生产厂家为A级锅炉制造企业,同时具有1级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并提供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最具影响力名牌认定证书,投标产品的能效测试报告(效率符合招标要求)。
4.业绩要求:
4.1参与第12包的投标人在2015年-至今至少具有1份投标产品或类似产品的销售业绩,并提供合同证明材料;
4.4参与第17、18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在最近三年(2015年-今)的销售业绩清单,投标人应至少具有同类产品运行2年及以上(锅炉使用的燃料须为LNG)的业绩合同2台(套),需提供合同及用户质量证明。 | 5、3.2投标企业注册资金要求:第12包每包必须大于等于200万元;第17、18包投标单位是制造商的,注册资金不小于8000万元;投标单位是代理商的,注册资金要求不小于3000万元(所代理的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小于8000万元)。
3.3投标人需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财务状况须提供投标人最近三年度(2015-2017年度)的审计财务报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视为有效否则视为无效),最近三年度(2015-2017年度)营业收入第12包每年必须大于等于200万元,第17、18包每包每年必须大于等于500万元,并且财务状况良好,没有亏损;
3.4对于2015年及以后成立的公司,未能出具近三年度(2015-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表的投标人,可以由其公司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资信证明;
3.5本项目第17、18包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其他包次均接受经销商投标;
3.6参与本项目第17、18包的代理商必须出具投标产品制造商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且投标产品必须是授权厂家的产品(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3.8参与第17包的投标人要求锅炉生产厂家必须同时具有B级(含)以上锅炉制造许可证、2级(含)以上安装许可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投标产品的能效测试报告(效率符合招标要求)。
3.9参与第18包的投标人要求锅炉生产厂家为A级锅炉制造企业,同时具有1级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并提供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产品的能效测试报告(效率符合招标要求)。
4.业绩要求:
4.1参与第12包的投标人在2015年-至今至少具有1份投标产品或类似产品的销售业绩,并提供合同证明材料;
4.4参与第17、18包投标人应至少具有同类产品运行两个采暖季及以上(锅炉使用的燃料须为LNG)的业绩合同2台(套),需提供合同及用户质量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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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信息 |
招标人: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方南南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联系电话:0477-4318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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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远 代理电子邮箱:13707630@shenhua.cc 代理联系电话:04774312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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