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2024年第二批港口设备(翻车机)集中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变更公告[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07 10:50:58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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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集团2024年第二批港口设备(翻车机)集中采购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
CEZB250202832 |
招标项目名称: |
国家能源集团2024年第二批港口设备(翻车机)集中采购公开招标 |
标段(包)编号: |
CEZB250202832001 |
原公告: | 现公告: | 1、售标开始时间:2025年03月31日 17时00分00秒 | 1、售标开始时间:2025年04月07日 17时00分00秒 | 2、售标结束时间:2025年04月08日 16时00分00秒 | 2、售标结束时间:2025年04月14日 16时00分00秒 |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1日 16时00分00秒 |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8日 16时00分00秒 | 4、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 4、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 5、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 5、招标文件获取方法:国家能源招标网 | 6、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四翻式翻车机合同业绩1份,且已成功投入使用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在投标时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以及对应每份合同的至少一张发票扫描件和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的结果截图。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等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果合同中不体现是否是四翻式翻车机,还须提供与合同对应的能体现出是四翻式翻车机的技术协议或用户证明);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并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可以是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发票扫描件须包含且清晰体现出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等信息,发票开具截止时间为发布招标公告之日2个月前,每张发票清晰可辨且须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一致,否则按无效认定。 | 6、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四翻式翻车机合同业绩1份,且已成功投入使用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在投标时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以及对应每份合同的至少一张发票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等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果合同中不体现是否是四翻式翻车机,还须提供与合同对应的能体现出是四翻式翻车机的技术协议或用户证明);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并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可以是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发票扫描件须包含且清晰体现出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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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信息 |
招标人:国能路港(北京)物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宋源 招标人电子邮箱:20034802@ceic.com 招标人联系电话:010-58684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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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英臣 代理电子邮箱:13707614@ceic.com 代理联系电话:010-58131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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