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电力龙源(张掖)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张掖碳中和产业基地风光氢储一体化项目500标方PEM电解槽制氢设备及附属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变更公告[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3 15:11:25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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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电力龙源(张掖)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张掖碳中和产业基地风光氢储一体化项目500标方PEM电解槽制氢设备及附属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 招标项目编号: |
CEZB260002928 |
| 招标项目名称: |
龙源电力龙源(张掖)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张掖碳中和产业基地风光氢储一体化项目500标方PEM电解槽制氢设备及附属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
| 标段(包)编号: |
CEZB260002928001 |
| 原公告: | 现公告: | | 1、售标结束时间:2026年04月28日 16时00分00秒 | 1、售标结束时间:2026年04月29日 16时00分00秒 | |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3日 09时00分00秒 |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4日 09时00分00秒 | | 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 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 | 4、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 4、招标文件获取方法:国家能源招标网 | | 5、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3】业绩要求:2021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单台200Nm2/h及以上PEM电解水制氢电解槽供货合同业绩1份(若合同中无明确的“PEM’或“质子交换膜”字样,投标人须提供对应的合同设备的质子交换膜技术文件),且均已成功投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 5、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3】业绩要求:2021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单台200Nm³/h及以上PEM电解水制氢电解槽供货合同业绩1份(若合同中无明确的“PEM’或“质子交换膜”字样,投标人须提供对应的合同设备的质子交换膜技术文件),且均已成功投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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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信息 |
招标人:龙源(张掖)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侯政宏 招标人电子邮箱:20039691@ceic.com 招标人联系电话:0931-2958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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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昊 代理电子邮箱:12111765@chnenergy.com.cn 代理联系电话:010-57337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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