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公司路港公司2026年度集团级纤维、聚氨酯轨道配件供应商征集铺货采购(夹板类)公开招标项目变更公告[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21 16:09:54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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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公司路港公司2026年度集团级纤维、聚氨酯轨道配件供应商征集铺货采购(夹板类)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 招标项目编号: |
CEZB260106868 |
| 招标项目名称: |
物资公司路港公司2026年度集团级纤维、聚氨酯轨道配件供应商征集铺货采购(夹板类)公开招标 |
| 标段(包)编号: |
CEZB260106868001 CEZB260106868002 |
| 原公告: | 现公告: | | 1、售标开始时间:2026年08月13日 09时00分00秒 | 1、售标开始时间:2026年08月21日 17时00分00秒 | | 2、售标结束时间:2026年08月19日 16时00分00秒 | 2、售标结束时间:2026年08月27日 16时00分00秒 | |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2日 09时00分00秒 |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4日 09时00分00秒 | | 4、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 4、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 | 5、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 5、招标文件获取方法:国家能源招标网 | | 6、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或中铁检验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检验产品名称须包含“玻璃纤维绝缘鱼尾板(又名玻璃纤维绝缘接头夹板)”。
【3】业绩要求:2021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玻璃纤维绝缘鱼尾板(又名玻璃纤维绝缘接头夹板)”的销售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长协类或寄售类等框架协议除提供框架主协议外,还需额外提供协议下使用单位出具的加盖印章的含上述标的物的用户证明或含上述标的物的实际执行订单截图)和对应每份合同项下的任意一张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须包含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发票金额等信息,发票开具日期须在发布公告之日1个月前,发票应清晰可辨,每份合同项下至少一张发票需同时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的对应发票验真截图。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视为无效业绩。 | 6、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或中铁检验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检验产品名称须包含“玻璃纤维绝缘鱼尾板(又名玻璃纤维绝缘接头夹板或整体绝缘鱼尾板或整体绝缘接头)”。
【3】业绩要求:2021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玻璃纤维绝缘鱼尾板(又名玻璃纤维绝缘接头夹板或整体绝缘鱼尾板或整体绝缘接头)”的销售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长协类或寄售类等框架协议除提供框架主协议外,还需额外提供协议下使用单位出具的加盖印章的含上述标的物的用户证明或含上述标的物的实际执行订单截图)和对应每份合同项下的任意一张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须包含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发票金额等信息,发票开具日期须在发布公告之日1个月前,发票应清晰可辨,每份合同项下至少一张发票需同时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的对应发票验真截图。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视为无效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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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信息 |
招标人:国能路港(北京)物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许凌瑞 招标人电子邮箱:20090078@ceic.com 招标人联系电话:010-58684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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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自洲 代理电子邮箱:10518967@ceic.com 代理联系电话:010-58131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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