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12-30 15:27:01 阅读次数: 】
相关招标公告 变更记录 受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对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公用工程、烯烃等区域仪电专业维护保运及检维修工程施工项目实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资格审查事宜通告如下: 1.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公用工程、烯烃等区域仪电专业维护保运及检维修工程施工 招标编号:CSIE13034164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公用工程生产装置主要有为项目供应生产用水、消防用水和生活用水,装置日处理量为12万吨,生活水处理量为50吨/小时的净水场;循环水处理量为29100立米/小时的第一循环水场;循环水处理量为47000立米/小时的第二循环水场;循环水处理量为38000立米/小时第三循环水场;装置设计进水规模1400m3/h,水回收率67%的回用水装置;热水循环量为297m3/h第一换热站;酸碱站总储量为960m3酸碱站;高压富氢火炬系统、低压重烃火炬系统、酸性气火炬系统等三套燃气系统的火炬装置;由甲醇火车装车栈台、混合C4、C5火车装车栈台、可燃液体汽车装卸栈台、液化烃汽车装卸栈台等组成的装卸栈台;污水处理装置及配套的公共管网系统等。 2.1.2烯烃中心:包括设计甲醇进料量为225吨/小时(折纯),即年处理180万吨甲醇(折纯),生产60万吨烯烃产品(聚乙烯+聚丙烯),年开工时数为8000小时。装置由反应—再生区、急冷汽提区、热量回收区等组成MTO装置;年产30万吨聚合级乙烯和30万吨聚合级丙烯,同时副产混合碳四、燃料气和碳五以上等产品。装置由压缩区、冷区、热区、碱洗区、制冷区等组成烯烃分离装置;设计生产30万吨/年聚丙烯树脂颗粒的聚丙烯装置;设计生产30万吨/年聚乙烯树脂颗粒聚乙烯装置;第四换热站;烯烃罐区;C4以及2PH装置。 2.2招标范围 1)除电气运行、仪表控制系统除外,公用工程中心所辖区域内现有和新增的仪电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维修、抢修、计划检修(含大检修)。 2)除电气运行、仪表控制系统除外,烯烃中心所辖区域内现有和新增的仪电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维修、抢修、计划检修(含大检修)。 3)除电气运行、仪表控制系统除外,消防气防中心、安保大楼、供销中心仓库区域、生产管理区及机电仪维修中心界区现有和新增的仪电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维修、抢修、计划检修(含大检修)。 4)除双聚包装线外,包装仓储中心双聚库房现有和新增仪电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抢修、计划检修(含大检修)。 5)除物业维护的路灯系统外,全厂周界电气设备、设施以及路灯系统的日常维护维修、抢修以及计划检修(含大检修)。 6)全厂在线分析仪表、小屋的日常维护维修、抢修以及计划检修(含大检修)。 7)以上区域内单项施工费用200万及以下技术改造、安措、环措及科研等项目的工程施工 8)业主方另行委托的零星施工任务。 3.申请人资格条件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营业执照未年审以及营业执照年审有不良记录及基本合格(包括基本合格)以下的单位不得投标; (3)投标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企业通过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或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5)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2008-2012年)无安全重大事故。 (6)业绩的具体要求同时满足如下条件:具有北方地区石油、石化企业或煤化工企业生产装置维护维修业绩;近五年(2009-2013)在年销售额和资产总额超过100亿元的石油化工企业或煤化工企业维保业绩,得到良好评价;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须由经办人携带:1)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3)营业执照副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4)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5)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或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可在下列时间从下列地址登记并获取进一步信息和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审查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标段,售后不退。 获取时间延期至:2013年12月31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 申请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12月31日下午16:00。 获取地址: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公司。 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与天骄北路交叉口北200米神华佳苑综合楼一楼(东胜区公安局北200米,原宇洋大酒店)。 5.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必须于2014年1月3日上午8:00至10:00(北京时间)交招标人签收,逾期不予受理。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公司二楼213会议室。 各位投标人在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同时需提交相关原件资料现场审核,具体要求见资格审查文件(原件资料审查清单后附)。 6.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结果可登录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查询。 7.合格申请人数量及合格通知本次招标经过资格预查,将确定符合要求的5个投标人入围。招标人将在资格审查申请递交截止日期后60天内,向入围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并发售招标文件。 注:若在资格预审购标结束之后,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人数大于3人小于5人时,将不再进行资格预审开标,直接进行招标程序。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同时发布,如有不同,以资格审查文件为主: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中经在线网站(www.ceh.com.cn) 神华招标网(www.shil.com.cn) 招标人: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神华大厦C座 联系人:曾亮洲、朱正国 联系电话:010-58132613、0472-5332926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7层 邮 编:100011 联 系 人: 师继红、潘凯之 电 话:0477-8296926、8296579 传 真:0477-8295536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分行 帐 号:345 458 594 9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