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4-13 19:53:48 阅读次数: 】
相关招标公告 · CSIE15040520神华宁煤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固体废物焚烧站EPC总承包工程-采购公告2015-01-30 变更记录 [CSIE15040520]神华宁煤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固体废物焚烧站EPC总承包工程- 重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神华宁煤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固体废物焚烧站EPC总承包工程 (招标编号:CSIE15040520)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实施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煤化工基地(A区)B6地块 工程概况:根据本项目建设环保报告书及批复文件,设立固体废物焚烧站,焚烧站总的处理能力为13708吨/年(1958.3kg/h),日处理量为47吨/天,年运行时间7000小时。本装置位于煤制油项目厂区西南角,与固废临时堆场毗邻。负责处理的废物主要包括:费托合成装置稳定蜡过滤器、渣蜡预过滤器、渣蜡过滤器滤渣,污水处理场油泥浮渣,液体罐区油罐底泥以及各种危险化学品的包装袋等。 固体废物焚烧站包括进料系统、回转窑焚烧炉、二燃室、余热回收、烟气处理等主单元以及配套辅助设施。 固体焚烧装置焚烧燃料采用煤制油项目混合燃料气。 招标范围:固体废物焚烧站EPC模式下工艺包设计、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调试及单机试车、工程管理、技术服务、培训、技术指导等相关工作。 1.工艺包设计及工程设计: 1)工艺包设计内容应符合《石油化工装置工艺包(成套技术工艺包)内容规定》(SHSG-052-2003)。 2)工程设计按照《石油化工装置基础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HSG-033-2008)和《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 (SHSG-053-2011)以及业主和总体院相关规定,完成基础设计和详细设计(含3D模型)、编制施工图预算及竣工图。HAZOP分析工作由业主另行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费用由业主承担,但承包商应按照业主要求参加HAZOP分析。 提供技术服务、现场服务等。对项目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和方案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并出具专题研究报告。 参与业主组织的装置运行等方案研讨会,向业主提出合理化建议。 完成装置工艺手册(操作、设备检查及维护)、分析化验手册。 配合业主完成政府部门的专项验收工作。 对业主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培训。 参与并指导业主完成联动试车和投料试车,试车消耗物料费由业主承担。 2.设备材料采购:所有设备材料由中标人采购。业主有短名单的,按照短名单进行采购。采购的设备材料必须满足相关规范和业主要求。由投标人向业主开具设备增值税发票。 3.施工:完成本工程的全部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施工准备、土方开挖、修整、回填、人工清理沟槽、余土外运、地基处理、桩基工程、建构筑物、给排水、暖通、照明、区域总图运输等工程;安装工程设备、电气、仪表、电信、安全、分析化验、钢结构、管道安装、调试、单机试车。 4.规范及图纸要求的各种检测和试验、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向政府机构报验、配合业主的检验及验收、“三查四定”、联动试车及性能验收(承包商对合同装置性能进行保证) 。 5.工程监理由业主另行委托,不在本次工程范围。 6.采购及施工的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业主有关规定。 计划工期:2015年12月30日中交,2017年11月30日完成性能考核。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A.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 B.企业资质: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C.业绩:具有煤化工、石油化工或工业危险废固焚烧炉工艺包、国内运行业绩(处理规模:日处理量不低于20吨;处理方式:回转窑+二燃室)。(1.提供合同原件,如合同中未列明主工艺路线的提供合同相对方业主证明文件。2.合同相对方业主出具项目投入运行的证明文件); D.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 (2)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3)提供企业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14日至2015年4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神华招标网”“供应商登录系统”申请网上购标(注:网上购表需上传“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单位资格证明文件原件的电子扫描件)或在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31房间,联系人:胥海娟,电话:0951-6971438)持“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单位资格证明文件前来报名,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2招标文件售价3000元/套,售后不退。 4.3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付款方式为“网银支付”,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付款方式为“售卖标书现场交费”。关于“网银支付方式”相关事宜见本公告附件。 4.4郑重说明: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上传相关证照彩色扫描件,并携带上传的这些证照原件(至少包含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携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到我公司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无法参与我公司招投标业务,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5年5月7日上午09:00分,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夏银川市沙湖宾馆三楼会议室(地址:宁夏银川市文化西街58号,联系电话:0951-5028576)。请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文件指定地点。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经在线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神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制油项目建设指挥部 )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煤化工基地 联系人:柴迁阳 电 话:0951-6965638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 邮 编:750004 联系人:沙莎 电 话:0951-6971436 传 真:0951-6971431,6971432 电子邮件:zilingshaer@163.com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3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