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国华宁东二期2×660MW机组扩建工程临时用地复垦项目变更公告[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18-06-22 14:54:16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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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国华宁东二期2×660MW机组扩建工程临时用地复垦项目变更公告
| 招标项目编号: |
CSIEZB180403585 |
| 招标项目名称: |
神华国华宁东二期2×660MW机组扩建工程临时用地复垦项目 |
| 标段(包)编号: |
CSIEZB180403585001 |
| 原公告: | 现公告: | | 1、售标结束时间:2018年06月21日 17时30分00秒 | 1、售标结束时间:2018年06月27日 17时30分00秒 | |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7月03日 09时30分00秒 |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7月12日 09时30分00秒 | | 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宁夏海悦建国饭店三楼多功能厅(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南薰东街3号(市医院旁) | 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宁夏海悦建国饭店三楼多功能厅(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南薰东街3号(市医院旁),0951-6080777) | | 4、2.3招标范围中:6.植被恢复:场地回填表土后开始草籽播种,根据当地农林种植经验,草种选用沙蓠。撒播量为30kg/hm2,并按20%进行补植。种植方式采用机械播种机条播,行距不大于40cm。不适于播种机操作地段由人工用撅头开沟-播撒草籽-覆土-压实的方式进行操作。为保证草籽发芽率和成活率,播种后根据土壤干湿度情况长期进行洒水,使土壤长期保持适于草籽发芽、出苗状态,直至草籽出苗率达到设计要求为止。
2.4土地复垦质量要求: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国土规 103 号文(1995)《土地复垦技术标准(试行)》(UDC-TD)、《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 1036—2013)及《河北省土地整治工程建设标准》(冀国土资办字[2014]72 号)等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 4、2.3招标范围第6.条植被恢复修改为:场地回填表土后开始草籽播种,根据当地农林种植经验,草种选用小麦+沙蓠的混合草籽,小麦与沙蒿混合比例为3:7,混合草籽撒播量为100kg/hm2,并按20%进行补植。种植采用撒播,机械配合人工进行种植。出苗留存率50棵/㎡以上,每平方米累计裸土不得大于50%,为保证草籽发芽率和成活率,播种后根据土壤干湿度情况长期进行洒水,使土壤长期保持适于草籽发芽、出苗状态,直至草籽出苗率达到设计要求为止。
2.4土地复垦质量要求修改为:土地复垦质量要求: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行业标准《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 1036—2013)和神华国华宁东发电厂2×660MW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其技术审查意见和批复的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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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信息 |
招标人:宁夏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朱莎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联系电话:0951-7615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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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杰永胜、安斌 代理电子邮箱:13707593@shenhua.cc 代理联系电话:0951-697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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