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司台山电厂2号机组低温省煤器改造及7号炉烟气余热利用改造公开招标项目变更公告[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15 17:30:17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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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司台山电厂2号机组低温省煤器改造及7号炉烟气余热利用改造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 招标项目编号: |
CEZB250511607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东公司台山电厂2号机组低温省煤器改造及7号炉烟气余热利用改造公开招标 |
| 标段(包)编号: |
CEZB250511607001 |
| 原公告: | 现公告: | | 1、售标开始时间:2025年12月09日 12时00分00秒 | 1、售标开始时间:2025年12月15日 17时00分00秒 | | 2、售标结束时间:2025年12月15日 16时00分00秒 | 2、售标结束时间:2025年12月22日 16时00分00秒 | |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9日 16时00分00秒 |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6日 09时00分00秒 | | 4、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 4、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 | 5、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 5、招标文件获取方法:国家能源招标网 | | 6、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3】业绩要求:2017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的锅炉烟气余热利用(或低温省煤器(真空热管式))改造EPC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 6、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3】业绩要求:2017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火电机组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锅炉烟气余热利用(真空热管式)改造EPC或低温省煤器(真空热管式)改造EPC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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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信息 |
招标人:国能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付继文 招标人电子邮箱:16101285@chnenergy.com.cn 招标人联系电话:0750-5288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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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熊思帆,刘自根(023-63602765) 代理电子邮箱:20063008@ceic.com 代理联系电话:023-6360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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