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9-08 15:06:00 阅读次数: 】
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高浓盐水杂盐分质结晶研究-第二次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本招标项目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高浓盐水杂盐分质结晶研究,招标人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经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批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16034892。
2.1 项目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上湾神华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
2.2 招标范围:高浓盐水杂盐分质回收中试研究及工业化核心设备研制。
2.2.1 0.1m3/h高浓盐水杂盐分质回收中试装置建设及试验研究,为工业化装置设计和运行提供依据。
2.2.2 15m3/h高浓盐水杂盐分质回收工业装置核心设备硫酸钠结晶加热器和硫酸钠结晶器研制。
2.3 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4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一年。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牵头人必须具备)。
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牵头人必须具备)。
3)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Ⅰ类压力容器及以上),提供证书复印件(联合体中有一家具备即可)。
(2)科研经验与业绩:
1)投标人承担过至少1项省部级(含)以上的污水处理或盐结晶领域的研究课题,提供课题批复文件复印件(牵头人必须具备);
2)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套煤化工或化工石化浓盐水结晶国内工程项目(中试装置除外)详细设计业绩,要求处理规模大于5m3/h,连续稳定运行1个月以上,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和用户评价证明(牵头人必须具备);
3)投标人应具有:制造相似钛管换热器的业绩3台及以上,提供合同复印件和用户评价证明;制造钛复合材料设备的业绩3台及以上,提供合同复印件和用户评价证明(联合体中有一家具备即可);
(3)项目负责人(包括各子课题负责人或主要参与人员):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高级技术职称,提供项目负责人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牵头人必须具备);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省部级(含)以上污水处理或盐结晶相关的研究课题,提供课题批复文件复印件(课题批复文件未体现项目负责人的须同时提供证明材料)(牵头人必须具备);
3.2 本次招标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由设计单位牵头,联合体允许最多2家单位联合组成,并满足以上3.1的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完成中国神华供应商注册,注册方法详见《神华招标网》相关要求。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远程售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7日至2016年9月13日(公休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供应商登陆”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联系人:贺建芬 电话:0912-8224917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该资料仅为购买招标文件时使用):
(1)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证书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设计资质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要求的科研经验与业绩。
(4)项目负责人学历证书、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的省部级(含)以上污水处理或盐结晶相关的研究课题的批复文件。
进行远程售标购买招标文件的,须登陆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供应商登陆”选择本招标项目并请将上述需提供材料原件扫描后打包上传一并递交申请购买(远程售标的购标申请较多,请合理安排购标时间)。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付款方式为 “神华招标网在线支付方式即网银支付”。关于“网银支付方式”相关事宜见本公告附件。凡购标申请审核通过的投标者,招标文件收费应在购标申请审核通过时间后72小时内完成支付,超过该付款限定时间将无法付款,导致购标申请失效;如果上述限定时间早于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招标文件收费支付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请购标申请者随时关注审核结果。
郑重说明:招标文件及图纸电子版可通过神华招标网上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帐户下载。
5.2投标人应于开标当日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派人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发布。
招 标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
地 址:内蒙古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马家塔
邮 编:017209
联 系人:贾振斌、关燕平
电 话:0477-8923264
电子邮箱:jiazhenbin@csclc.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神木县大柳塔镇神东小区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神东招标中心
邮 编:719315
联 系人:朱红杰、郝帅、杨红艳
电 话:0912-8224972、0912-8226320
传 真:0912-8226337
电子邮箱:13707613@shenhua.cc
网 址:www.shenhuabidding.com.cn
2016年9月7日
附件1:
关于增加网银付款方式的通知
各投标人:
为了降低贵公司的投标成本,加快保证金的退还速度,我司于2013年9月1日开通电子支付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服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供应商电子支付的前提
投标人必须在神华招标网注册并通过审核;
参与的项目允许电子支付;
投标人需在银行成功开通企业网银及B2B支付功能。神华招标网电子支付支持的银行以支付界面可选择的银行为准。随着工作的推进,支持的银行可能会发生变化,恕不另行通知。目前支持的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徽商银行、BEA东亚银行等。
二、供应商电子支付的步骤
供应商投标人访问神华招标网;
点击“供应商登录”,输入账号、密码、校验码,点击“登录”;
登录系统后,点击“招标财务”菜单下“供应商网上支付”功能;
在待缴费列表中选择参与项目所对应的缴费内容;
点击操作框右上角“网上交费”按钮,在弹出的提示框中输入校验码,点击“提交订单”,然后点击“立即支付”。按照提示用投标人企业网银完成支付流程。对于允许下载招标文件的项目,成功支付后可以立刻下载招标文件。
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操作手册。请供应商登录系统后在“组件下载”中下载《IBS2电子支付项目_供应商使用手册》。
三、其他事项
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谨防钓鱼网站,请注意以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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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支付银行界面的地址以http://ebank.sdb.com.cn开头,其他均为非法冒;
我司使用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的支付平台收款,因此在付款银行的订单中,商户名称为“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或者“中金支付有限公司”,其他均为非法仿冒。若有备注,则应为“代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费,原始订单号1000116647xxxxxxxxxxxxxxxx,或(鄂尔多斯分公司)2100000009xxxxxxxxxxxxxxxx,或(银川分公司)2200000009xxxxxxxxxxxxxxxx”。
技术支持电话:010-58131370, 010-58134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