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餐饮服务变更公告[资审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16-11-15 00:28:00 阅读次数: 】
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餐饮服务变更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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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IEZB16030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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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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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餐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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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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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IEZB16030095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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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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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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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审文件获取时间:2016年11月04日
08时30分00秒-2016年11月10日
16时3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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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审文件获取时间:2016年11月15日
08时30分00秒-2016年11月21日
16时3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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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7日
09时3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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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8日
09时3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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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格要求: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在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且经营范围须包含餐饮,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提供该证件复印件。
3)投标人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2份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50万元以上的企业外委餐饮服务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
4)投标人2013年1月1日至今具有在同一企业连续签订两年及以上外委餐饮服务合同,提供合同复印件。
5)投标人至少拟派一位营养师,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公共营养师资格,提供营养师证书复印件。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申请(投标),对于上述情形,潜在投标人应主动回避。
3.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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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格要求: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在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且经营范围须包含餐饮,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该证件复印件。
3)投标人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2份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50万元以上的企业外委餐饮服务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
4)投标人2013年1月1日至今具有在同一企业连续签订两年及以上外委餐饮服务合同,提供合同复印件。
5)投标人至少拟派一位营养师,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公共营养师资格,提供营养师证书复印件。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申请(投标),对于上述情形,潜在投标人应主动回避。
3.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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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提供该证件复印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起始时间2016年11月17日8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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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该证件复印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起始时间2016年11月28日8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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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原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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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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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白耀峰
招标人电子邮箱:baiyaofeng@csclc.com
招标人联系电话:0477-8976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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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红杰
代理电子邮箱:13707613@shenhua.cc
代理联系电话:0912-8226320、0912-8224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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