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宁煤集团梅花井煤矿物资吊装服务变更公告[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17-03-03 15:10:29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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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宁煤集团梅花井煤矿物资吊装服务变更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
CSIEZB170400415 |
招标项目名称: |
神华宁煤集团梅花井煤矿物资吊装服务 |
标段(包)编号: |
CSIEZB170400415001 |
原公告: | 现公告: | 1、售标开始时间:2017年02月16日 09时00分00秒 | 1、售标开始时间:2017年03月03日 09时00分00秒 | 2、售标结束时间:2017年02月22日 17时30分00秒 | 2、售标结束时间:2017年03月09日 17时30分00秒 |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3月14日 09时00分00秒 |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3月23日 09时00分00秒 | 4、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会议中心一号会议室(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中路266号,0951-5188468)。 | 4、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会议中心一号会议室(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中路,0951-5188468)。 | 5、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要求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起重机械5台(套)及以上,且额定起重能力为150吨以上的吊车1台(含)及以上,提供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
C.技术负责人具有五年以上从事起重吊装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提供工作简历);
D.企业具有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E.近三年(2014年1月-至今)独立承担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的类似业绩不少于3项,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原件备查)。 | 5、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要求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起重机械5台(套)及以上,且额定起重能力为50吨以上的吊车1台(含)及以上,提供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
C.技术负责人具有五年以上从事起重吊装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提供工作简历);
D.企业具有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E.近三年(2014年1月-至今)独立承担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的类似业绩不少于3项,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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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信息 |
招标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梅花井煤矿 招标人联系人:李平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联系电话:0951-6976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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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强 代理电子邮箱: 代理联系电话:0951-697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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