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化工双聚产品及硫磺、盐等产品包装运营服务公开招标项目变更公告[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31 07:24:14 阅读次数:  】
							
							
								
无标题文档
包头化工双聚产品及硫磺、盐等产品包装运营服务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 招标项目编号: | CEZB250107102 | 
  
    | 招标项目名称: | 包头化工双聚产品及硫磺、盐等产品包装运营服务公开招标 | 
  
    | 标段(包)编号: | CEZB250107102001 | 
  
    | 
			| 原公告: | 现公告: |  | 1、售标开始时间:2025年07月30日 08时30分00秒 | 1、售标开始时间:2025年07月31日 08时30分00秒 |  | 2、售标结束时间:2025年08月05日 16时30分00秒 | 2、售标结束时间:2025年08月06日 16时30分00秒 |  |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9日 09时00分00秒 |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0日 09时00分00秒 |  | 4、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 4、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  | 5、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 5、招标文件获取方法:国家能源招标网 |  | 6、业绩要求:2020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服务期限为准,服务期涵盖或在2020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内),投标人应具有并提供独立运营60万吨/年及以上聚烯烃(聚乙烯和聚丙烯)产品的包装码垛成套设备运营服务的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履约情况的材料。若合同中未体现60万吨/年及以上聚烯烃(聚乙烯和聚丙烯)产品的规模,须在合同技术协议或用户证明里体现60万吨/年及以上聚烯烃(聚乙烯和聚丙烯)产品的规模。 | 6、业绩要求:2020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服务期限为准,服务期涵盖或在2020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内),投标人应具有并提供独立运营60万吨/年及以上聚烯烃(聚乙烯或聚丙烯)产品的包装码垛成套设备运营服务的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履约情况的材料。若合同中未体现60万吨/年及以上聚烯烃(聚乙烯或聚丙烯)产品的规模,须在合同技术协议或用户证明里体现60万吨/年及以上聚烯烃(聚乙烯或聚丙烯)产品的规模。 |  | 
  
    | 查看原公告内容 | 
   
    | 联系人信息 | 招标人: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王斌
 招标人电子邮箱:10513072@ceic.com
 招标人联系电话:0472-2653006
 
 |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浩
 代理电子邮箱:20002957@chnenergy.com.cn
 代理联系电话:010-57336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