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证书:
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证书
① 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范围包含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②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业绩要求之一: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 制粉系统的日常维护(或检修)业绩 至少 2 个, 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3000000 元。
【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证书:
1. 须具备下列资质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项目负责人(B证)
需提供证明材料。
【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本项目要求配备安全负责人。
拟派安全负责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证书:
1. 须具备下列资质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
需提供证明材料。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