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证书:
1.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
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范围包含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业绩要求之一: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 国内单机容量135MW及以上火电机组的辅助系统外委运行(或检修或维护)服务的合同业绩 至少 2 个, 要求完成履约 1 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合同发票】、【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信息须清晰可查,发票开具日期须在2021-01-01至2026-07-31,否则按无效认定。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完成履约 1 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