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 2023-10-01 至 投标截止日期保洁服务合同(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和对应的用户证明以及对应合同的任一张发票扫描件,并提供该发票在国家或地方税务查验平台的验真截图)业绩 至少 1 个, 要求完成履约。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合同发票】、【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信息须清晰可查,发票开具日期须在2023-10-01至2026-11-13,否则按无效认定。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完成履约的证明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
自拟派项目负责人之月起往前推算,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不少于连续 6 个月。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 须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学历证书 - 大专及以上学历
需提供证明材料。
【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