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科院武汉分公司2027-2028年劳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
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电科院武汉分公司2027-2028年劳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6A600251000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6A600251000
载明内容
单位名称
第一中标候选人
广西沁园春华物业有限公司
1701.900000
第二中标候选人
武汉杜贝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1698.600000
投标报价(人民币
万元)
质量(如有)
工期(交货期)
资格能力条件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不适用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不适用
项目负责人/证书
名称/编号(如有
)
业绩
1、广西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物业后勤 1、国家能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
外包管理服务、广西龙源新能源有限公 公司武汉分公司2023-2024年岗位外包
司、2026-08-19
服务项目、国家能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
2、国家能源集团置业有限公司华东分 院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2022-11-10
公司杭州区域及部分南京项目后勤外包 2、国能龙源生态科技(武汉)有限公
服务项目、国家能源集团置业有限公司 司2024-2026年人力资源外包服务项目
华东分公司、2025-12-15
、国能龙源生态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2024-12-06
3、国家能源集团置业有限公司华东分
公司徐州项目餐饮外委服务、国家能源 3、中国南水北调集团江汉水网建设开
集团置业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2026- 发有限公司公务用车驾驶员劳务外包服
06-22
务项目、中国南水北调集团江汉水网建
设开发有限公司、2025-03-24
4、国能永福发电有限公司广西公司永
福公司永福广福风电场、三皇风电场、 4、武汉建维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6-
大利山风电场、双江风电场项目辅助基 2027年度劳务服务外包项目、武汉建维
建业务外委、国能永福发电有限公司、 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6-08-31
2024-09-27
5、龙源电力广东国能龙源新能源有限 2027年度劳务外包项目、武汉市城市运
公司2024-2026年度劳务外包框架服务 维管理有限公司、2026-06-01
项目、广东国能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6、中交二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项目
5、武汉市城市运维管理有限公司2026-
2024-04-27
后勤服务项目、中交二航局第五工程有
限公司、2025-02-18
6、国能(沅江)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6年度业主工程师服务、国能(沅江 7、国家税务总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
)新能源有限公司、2026-03-06 区税务局2026年度政务辅助服务项目、
7、潮州市海山岛风能开发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税
2024年劳务外包项目、潮州市海山岛风
能开发有限公司、2024-04-27
务局、2026-03-31
8、国家能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
8、潮州市海山岛风能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武汉分公司专业项目技术咨询服务
2025年劳务外包项目、潮州市海山岛风 项目、国家能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
能开发有限公司、2025-04-21
9、国电龙源龙川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2025年劳务外包项目、国电龙源龙川风
力发电有限公司、2025-04-21
限公司武汉分公司、2023-10-28
10、国电阳江海陵岛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2025年劳务外包项目、国电阳江海陵岛
风力发电有限公司、2025-04-21
11、国能藤县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
辅助基建、生产后勤业务外委、国能藤
县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3-09-01
12、国家能源集团置业有限公司华东分
公司徐州项目部餐饮服务业务外包项目
、国家能源集团置业有限公司华东分公
司、2024-11-21
13、国华投资国华(仙桃)新能源有限公
司物业服务委托管理合同、国华(湖北
)新能源有限公司、2023-07-3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7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您对本中标候选人有异议,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牛心怡
电话:18911530967
邮箱:20102199@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录国家能源招标网
www.chnergz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
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
处理。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
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相关规定,投标人为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
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以非法手段获取证明材料
3)恶意诽谤,诬告陷害竞争对手
4)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