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7-03 10:55:00 阅读次数: 】
内蒙古国华呼伦贝尔发电有限公司
安全稳定控制装置及相关通信接口系统改造设备采购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受内蒙古国华呼伦贝尔发电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对 内蒙古国华呼伦贝尔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稳定控制装置及相关通信接口系统改造设备采购项目 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拟采购的项目及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进行公示。
1. 采购标的物及采购范围
采购范围为:
序号 |
设备名称及规范 |
数量 |
单位 |
说 明 |
备注 |
1 |
安全稳定控制装置 |
2 |
套 |
每套含1 套安全稳定控制装置、1台打印机、1台交换机、1对光电转换装置及附件等。 |
|
2 |
通信接口柜 |
1 |
面 |
含4台通信接口装置(每台至少对应4个方向)、端子排、柜体及附件,按安装8台通信接口装置考虑,直流电源空气开关、端子排均需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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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光缆 |
6 |
km |
最终以实际需求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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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网线、同轴电缆、尾纤等 |
1 |
套 |
配套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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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原通信接口柜改造物资 |
1 |
套 |
含2台通信接口装置及改造用网线、同轴电缆、尾纤等附件。 |
|
1、本次供货的施工工作包括:原屏柜内装置及盘内线拆除、新装置安装及盘内接线、光缆熔接、原通信屏改造、设备调试及配合电网进行联合调试等工作由卖方负责。 2、卖方应充分考虑我厂设备实际条件,供应设备及附件等,以满足现场实际需要,并配套供应上述装置必须的备品、备件、测试设备、专用工具等。 3、表中为稳控装置初步组屏方案,如后续组屏方案发生变化,卖方不应增加额外费用。 4、3.供货时间必须满足《东北电网关于鲁固特高压直流工程系统保护协调会会议纪要》要求:在8月初,具备出厂验收条件;在9月份完成装置的安装、本体调试工作;9月30日前具备并满足与扎鲁特主站进行联合调试的所有条件。 |
2. 拟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安稳系统保护为涉网保护,我厂为整体系统保护的执行子站之一,应当满足该系统保护建设方案要求和功能与之配套要求。
2).本次改造需与伊敏换流站、巴彦托海开关站和海北变稳控的通信功能,能够接收并执行对方的机组控制命令,以上单位安稳装置的供货单位为为北京四方继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3).我厂现有稳控设备为北京四方装置,该装置现运行情况良好。而且根据东北网调《鲁固特高压直流工程安稳系统暨东北电网系统保护实施工作协调会会议纪要》(东电调传文〔2017〕40号)要求:建议优先选用在东北电网有运行业绩,且无拒动、误动设备的厂家设备。新增电网侧中标单位设备厂家为北京四方继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神华能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2016年修订)》第二十一条第(二)款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的;经我公司采委会审议通过决定以单一来源的方式直接从该厂家采购。
3. 拟采购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名称:北京四方继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苗焱乔 联系电话:13910061057
4. 公示期
公示期: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加盖公章)或者个人(附身份证复印件)对采用单一来源谈判采购方式持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公示期内通过下列方式将意见及其原因、支撑性证明材料反馈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招标人:内蒙古国华呼伦贝尔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陈巴尔虎旗宝日希勒镇
联系人: 孟庆丰
电 话: 0470-6767036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军 王义荣
电 话:0470-8111766
电子邮箱:37285889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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