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4-12 15:42:00 阅读次数: 】
国华(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GE1.5sCWE型风电机组发电机
采购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受国华(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对国华(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GE1.5sCWE型风电机组发电机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拟采购的项目及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进行公示。
1.采购标的物及采购范围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发电机 |
DASAA 5024-4UAB\AC690V\1885kW\1500r/min\南京汽轮电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台 |
1 |
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或以甲方书面供货通知为准)。
供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2.拟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发电机属于风机大部件,需供货厂家提供修改机组程序、安装指导等相关技术服务,保证风电机组更换发电机后安全稳定运行,故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风电机组整机厂家采购。
3.拟采购的唯一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通用电气风电设备制造(沈阳)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飞云路12号
联系人:曹劲
电话:136-6333-9669
4.公示期
公示期: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加盖公章)或者个人(附身份证复印件)对采用单一来源谈判采购方式持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公示期内通过下列方式将意见及其原因、支撑性证明材料反馈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国华(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站前东大街28号河北国控北方硅谷高科新城8号楼
联系人:孟超
电话:17733767112
电子邮箱:ghhb_zbzx@163.com
监督人:成浩
联系电话:0313-5899205
电子邮箱:20006820@chnenergy.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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