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5-23 08:56:00 阅读次数: 】
神华国华(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度排污许可执行情况核查报告编制项目
1. 采购条件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受神华国华(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拟对神华国华(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度排污许可执行情况核查报告编制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工作,现对该项目进行采购前公示。
2. 采购范围及说明
本项目采购范围为:神华国华(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度排污许可执行情况核查报告编制。
3. 拟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浙江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下列污染物排放企业,总装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燃煤发电企业的排污许可证,由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排污单位按照核查要求委托有核查能力的单位编制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核查证明材料。经过市场调研,浙江环境监测工程有限公司为神华国华(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所处地区唯一有能力编制该核查报告的单位。
4.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浙江环境监测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杭州西湖区学院路117号
5. 唯一性论证
姓名 |
黄微 |
职称 |
工程师 |
单位 |
神华国华(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意见 |
根据《浙江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 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的排污单位应当接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现场核查。排污单位按照核查要求委托有核查能力的单位编制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核查证明材料。 浙江环境监测工程有限公司为浙江省环保厅下属事业单位。 浙江环境监测工程有限公司专业技术力量雄厚,受省厅大气处委托审核除尘、脱硫、脱硝环保电价及超低排放电价执行情况。 对我公司进行十三五期间的排污初始权进行核定,对我厂实际排污情况及企业环保管理制度及管理情况较了解,能如实深入的进行编写工作,为排污认定及交易提供支持材料。 综合上述情况浙江环境监测工程有限公司为舟电2017年度排污许可执行情况核查报告编制唯一单位。 |
6. 发布时间及异议
本次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 系 人:曹健宏(纪检)
联系电话:0580-8251121
电子邮箱:16300109@shenhua.cc
联 系 人:袁鸿亮
联系电话:0580-8251352
电子邮箱:16300265@shenhua.cc
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静
电 话:023-63602726
电子邮箱:xujinge@shenhua.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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