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5-27 13:46:00 阅读次数: 】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江西神华九江电厂新建工程化验室、热控试验室仪器
和运行计量工器具检验项目
1. 采购条件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受神华国华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拟对江西神华九江电厂新建工程化验室、热控试验室仪器和运行计量工器具检验项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单一
来源采购工作,现对该项目进行采购前公示。
2. 采购范围及说明
本项目采购范围为:根据国家实验室《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及其应用要求CNAS-CL01+CL52和国华电力公司入厂煤验收的“采制化”达标标准规定。对新购置的化验室、热控试验室仪器和运行计量工器具进行计量检定,出具检验报告。
3. 拟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2017年3月1日修正版)》 第十一条:“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当地不能检定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
(2)经与湖口县计量所确认,其不具备本项目检验资格,故向其上一级计量行政部门九江市计量所申请检定。
4.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九江市计量所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长虹大道248号
5. 唯一性论证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2017年3月1日修正版)》 第十一条:“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当地不能检定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
(2)经与湖口县计量所确认,其不具备本项目检验资格,故向其上一级计量行政部门九江市计量所申请检定。
专业联系人:张福仲 神华国华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师 联系电话 0792-6510603;
6. 发布时间及异议
本次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 神华国华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陈述友(纪检)
联系电话:0792-6510912
电子邮箱:16312021@shenhua.cc
联 系 人:黄滨先(商务)
联系电话:0792-6510756
电子邮箱:16312004@shenhua.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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