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1-09 21:11:00 阅读次数: 】
国华宁海电厂#5炉脱硫总出口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尘、流速、氧量、温度在线仪表调试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1. 采购条件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受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国华宁海电厂#5炉脱硫总出口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尘、流速、氧量、温度在线仪表调试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前公示。
2. 采购范围及说明
本项目采购范围为:对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公司5#炉脱硫总出口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尘、流速、氧量、温度在线仪表调试检测,并依据调试检测结果出具检测报告。
3. 拟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按照环办[2015]60号文《关于做好煤电机组达到燃机排放水平环保改造示范项目评估监测工作的通知》、《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 75—2007 )以及《浙江省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实施细则二次修订》(浙环发[2014]11号)的要求,对“主要设备或者核心部件更换、采样位置或者主要设备安装位置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必须请有资质的第三方用参比方法对烟气CEMS检测结果进行相对准确度、相对误差、绝对误差进行比对监测和联网验收;
2)浙江环境监测工程有限公司为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下属国有控股公司,与省监测中心合署办公,技术力量较强。
3)经市场调研浙江环境监测工程有限公司为我公司所处地区唯一有能力承担改该项目在线验收的单位。
4.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浙江环境监测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
5. 唯一性论证
|
姓名 |
钱朝明 |
|
职称 |
工程师 |
|
单位 |
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公司维护部热控专业 |
|
意见 |
经专业人员核实此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合理。 |
6. 发布时间及异议
本次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 系 人:高亚伟(纪检)
联系电话:0574-65061013
联 系 人:范美凤
联系电话:0574-65061870
电子邮箱:56729724@qq.com
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静
电 话:023-63602726
电子邮箱:xujinge@shenhua.cc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