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1-24 15:52:00 阅读次数: 】
国华宁海电厂5号机组环保改造烟气排放检测委托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1. 采购条件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受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国华宁海电厂5号机组环保改造烟气排放检测委托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前公示。
2. 采购范围及说明
本项目采购范围为:
1)在充分了解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公司污染产生的状况及治理情况、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的基础上,全面检测改造后机组排放烟气的污染物浓度,评估改造工程的技术效果。
2)在100%、50%负荷下分别对脱硝装置进出口、电除尘器进出口、脱硫装置进出口、烟囱总排口烟气指标进行检测,每个工况测试3个样,测试2个周期。
3)满足《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T 75-2007)和《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监测方法》(HJ/T 76 -2007)技术规范、标准要求。
3. 拟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根据浙发改能源【2015】376号文《关于印发浙江省2014-2017年大型燃煤机组清洁排放实施计划考核办法的通知》的第五条中的第(三)小条减排成果报告的要求:烟气清洁排放设施正常投运后,各企业应及时将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的烟气排放检测报告报送省环保厅。该检测报告,首先须得到省环保厅认可。省环保厅认可后再分别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经信委、省物价局、浙江能源监管办。
2)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技术力量较强,经市场调研浙江环境监测中心为我公司所处地区唯一有能力承担改该项目检测验收的单位。
4.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杭州市
5. 唯一性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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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陈再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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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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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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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 |
经专业人员核实此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合理。 |
6. 发布时间及异议
本次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 系 人:高亚伟(纪检)
联系电话:0574-65061013
联 系 人:范美凤
联系电话:0574-65061870
电子邮箱:56729724@qq.com
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静
电 话:023-63602726
电子邮箱:xujinge@shenhua.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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