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1-02 14:18:00 阅读次数: 】
神华铁路货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分公司集装箱合作经营单一来源
方式采购公示
1.采购标的物及采购范围
20英尺35吨敞顶箱、20英尺30480敞顶箱的合作经营集散货物业务。
2.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为了满足集团公司关于装载焦炭、块煤、兰炭等大宗货物的运输。前期通过积极调研,内蒙古新能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有部分20英尺35吨敞顶集装箱能满足运输需求。为此,计划采用合作经营的模式,由该公司提供20英尺35吨敞顶集装箱进入神华铁路线内运输(前期计划调集800个20英尺35吨敞顶集装箱),并按照一定标准向该公司支付集装箱使用费,双方通过合作经营从而实现互利共赢。
因为在西部地区只有该家公司能满足神华铁路35吨敞顶集装箱使用需求,因此,与内蒙古新能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集装箱合作经营合同属单一来源性质。
根据(《中国神华能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2016年修订)》第三章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项:“采购金额达到招标额度标准,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招标:(二)除第一项以外的其他物资和服务采购项目,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特殊工艺的”和第三章第二十二条第二款:“采购金额未达到招标额度标准,或者达到招标额度但符合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的,可以按下列原则确定所采用的非招标采购方式:(二)潜在供应商只有1个的,可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的规定,申请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确定业务承包方。
3.拟采购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内蒙古新能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鄂尔多斯市空港物流园区
4.公示期
公示期: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加盖公章)或者个人(附身份证复印件)对采用单一来源谈判采购方式持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公示期内通过邮件方式将意见及其原因、支撑性证明材料反馈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5. 联系方式
采购人:神华铁路货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联 系 人:王伟刚
联系电话:0477-2776005
电子邮箱:565815964@qq.com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602室
联 系 人:马晋铭
电 话:010-57339286
电子邮箱:11620284@shenhua.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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