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3-23 11:49:00 阅读次数: 】
神华铁路货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分公司P70棚车合作经营单一来源
方式采购的公示
1.采购标的物及采购范围
200辆P70型通用棚车的合作经营集散货物业务。
2.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为了满足神华铁路货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关于装载PVC等化工货物的运输需求。前期通过积极调研,包头北方创业有限责任公司有200辆P70型通用棚车能满足运输需求。为此,计划采用合作经营的模式,由该公司提供200辆P70棚车进入神华铁路线内运输,并按照一定标准向该公司支付P70棚车使用费,双方通过合作经营从而实现互利共赢。
因为在西部地区只有该家公司能满足神华铁路P70棚车使用需求,因此,与包头北方创业有限责任公司的P70棚车合作经营合同属单一来源性质。
根据(《中国神华能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2016年修订)》第三章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项:“采购金额达到招标额度标准,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招标:(二)除第一项以外的其他物资和服务采购项目,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特殊工艺的”和第三章第二十二条第二款:“采购金额未达到招标额度标准,或者达到招标额度但符合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的,可以按下列原则确定所采用的非招标采购方式:(二)潜在供应商只有1个的,可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的规定,申请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确定业务承包方。
3.拟采购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包头北方创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区第一功能小区
4.公示期
公示期: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加盖公章)或者个人(附身份证复印件)对采用单一来源谈判采购方式持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公示期内通过邮件方式将意见及其原因、支撑性证明材料反馈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5.联系方式
采购人:神华铁路货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洲际大厦17层
联 系 人:王伟刚
联系电话:0477-2776005
电子邮箱:565815964@qq.com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602室
联 系 人:马晋铭
电 话:010-57339286
电子邮箱:11620284@shenhua.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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