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4-08 10:15:00 阅读次数: 】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6、7号机组锅炉压力容器年检项目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受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对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6、7号机组锅炉压力容器年检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拟采购的项目及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进行公示。
1. 采购标的物及采购范围
6、7号机组锅炉和6、7号机组及公用系统压力容器(共计62台压力容器)外部检查,主要项目如下:资料核查、管理检查、本体检验、安全附件、自控调节及保护装置检验、辅机和附件检验、水质管理和水处理设备检验等方面。
2. 拟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电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DL647-2004)》的规定,做好电站锅炉压力容器在役阶段的定期检验工作,保障锅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安全。在役锅炉压力容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外部检验,现申请开展6、7号机组锅炉压力容器年度定期检验。
根据广东省技术监督局粤质监锅函【2008】371号关于进一步明确承压类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责任的通知,第二(一)1.额定蒸汽压力大于22MPa的锅炉的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责任,由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承担。第二(一)3.与上述锅炉配套使用的其他承压类设备的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责任,原则上由实施锅炉检验的单位一并承担。因此台电公司6、7号机组锅炉压力容器的检验工作由中国特检院来承担,根据《修理、服务采购管理制度》的规定,只有唯一承包商可供选择的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因此本项目宜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
为确保台电公司6、7号机组锅炉压力容器年检工作顺利完成,6、7号机组锅炉压力容器年检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符合《修理、服务采购管理制度》规定,因此,建议台电公司6、7号机组锅炉压力容器年检对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专业人员:麦雷,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575028986
3. 拟采购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西苑2号B406室
4. 公示期
公示期: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加盖公章)或者个人(附身份证复印件)对采用单一来源谈判采购方式持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公示期内通过下列方式将意见及其原因、支撑性证明材料反馈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家宁
联系电话:0750-5288318
电子邮箱:16101594@shenhua.cc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苏萌
电 话:023-63602779
电子邮箱:sum_shenhua@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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