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1-14 09:35:00 阅读次数: 】
国华孟电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外委服务项目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受神华国华孟津发电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对国华孟电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外委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拟采购的项目及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进行公示。
1.采购标的物及采购范围
国华孟电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外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规则》对孟电2019年3月前检验到期的压力容器进行定期的相关内容检查给出评判结果,出具检测报告,同时对检测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2.拟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TSG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8章 第8.1.4条规定,“使用单位应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届满前1个月向检验机构申报定期检验,并在定期检验有效期届满前安排定期检验”;另依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文件》及《洛质监特函(2016)16号文》规定“地方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的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工作”,压力容器属于特种设备范畴,孟电公司压力容器归属河南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测研究院洛阳分院监督与安全监察。拟委托河南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测研究院洛阳分院对孟电2019年3月前检验到期的压力容器进行定期检验。根据《中国神华能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2016 年修订)第二十一条之(二)之2“ 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特殊工艺的”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因此,本项目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河南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测研究院洛阳分院进行采购。
专业人员:马延峰,神华国华孟津发电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639289339
3.拟采购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河南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测研究院洛阳分院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王城南路副40号院
4.公示期
公示期: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加盖公章)或者个人(附身份证复印件)对采用单一来源谈判采购方式持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公示期内通过下列方式将意见及其原因、支撑性证明材料反馈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神华国华孟津发电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玉婷
联系电话:0379-67068254
电子邮箱:16341061@shenhua.cc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刚
电 话:023-63602725
电子邮箱:wgabc12345@126.com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