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5-29 20:57:00 阅读次数: 】
各供应商: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构建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信用管理体系,完善失信惩戒联动机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能源集团相关规定,对在采购过程中存在失信嫌疑的供应商进行冻结资格处置。
供应商被冻结资格的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向相关供应商发出《失信告知函》,供应商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诉。申诉理由合理的,解除冻结资格处置;申诉理由不合理或未按规定时间申诉的,将被列入国家能源集团失信供应商“黑名单”,按失信行为事实及严重程度,取消供应商在国家能源集团范围内的合格投标人/报价人资格1年、3年或五年,开始日期从冻结之日起算。
供应商被冻结资格期间,将失去购买招标文件、参与投标甚至中标资格。请各供应商严格遵守招投标相关法规和国家能源集团相关制度规定,共同维护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招投标市场秩序。
国家能源招标网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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