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6-27 16:18:38 阅读次数: 】
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大渡河公司枕头坝二级、沙坪一级水电站厂区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505942,招标人为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枕沙水电建设管理分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枕沙水电建设管理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2.1.1.1枕头坝二级水电站
枕头坝二级水电站为枕头坝河段两级堤坝式开发的第二级,其上一级为已经投产发电的枕头坝一级水电站,下游相邻为计划建设的沙坪一级水电站。枕头坝二级电站坝址河段位于金口河区上游大漩头至张村沟之间,坝址距张村沟沟口约300m,左岸有G245国道通过,距离乐山市130km,成都256km。
枕头坝二级水电站采用河床式开发,开发任务为发电,为二等大(2)型工程。总装机容量300MW,装设6台单机容量为50MW的灯泡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最大水头15.8m,额定水头12.1m,最小水头6.3m。
2.1.1.2沙坪一级水电站
沙坪一级水电站位于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境内,坝址位于野牛河河口上游约1km处的大渡河干流上,距上游金口河区约7km,是大渡河干流水电规划的22个梯级水电站中的第20级沙坪梯级水电站的第一级,上接枕头坝二级水电站,下邻沙坪二级水电站。
沙坪一级水电站采用河床式开发,开发任务为发电,为二等大(2)型工程。电站总装机容量360MW,与双江口、瀑布沟联合运行,保证出力119MW,多年平均发电量为16.35亿kW·h。
2.1.2招标范围
标段A1:枕头坝二级水电站厂区景观绿化工程
本工程设计范围主要为河湾广场观景区(右岸下游还建公园)、枢纽景观展示区(枢纽厂区)、步道观景慢行区(右岸上游);左岸进厂绿化区(左岸下游上坝公路区域)、左岸生态绿地区(左岸上游)。
主要包括景观工程、配套设施工程、建筑与装饰工程、土建工程、绿化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以及给排水工程七部分。
景观工程:主要包括本合同范围内河湾广场观景区(右岸下游还建公园)、枢纽景观展示区(枢纽厂区)、左岸进厂绿化区(左岸下游上坝公路区域)等区域硬质铺装工程。
配套设施工程:主要包括本合同范围内河湾广场观景区(右岸下游还建公园)、枢纽景观展示区(枢纽厂区)、左岸进厂绿化区(左岸下游上坝公路区域)、步道观景慢行区(右岸上游)、左岸生态绿地区(左岸上游)等区域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具体包括墙面保护漆、树池、坐凳、宣传栏、排水沟、栏杆等内容。
建筑与装饰工程:包括右岸公共卫生间及右岸廊架。
土建工程:合同范围内建构筑物基础及上部结构。
绿化工程:主要包括河湾广场观景区(右岸下游还建公园)、枢纽景观展示区(枢纽厂区)、左岸进厂绿化区(左岸下游上坝公路区域)、左岸生态绿地区(左岸上游)的绿化。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要包括场地内绿地照明、建筑照明、休憩节点照明、重要大乔木照明、园路照明、栏杆照明等内容。
给排水工程:项目范围内绿化浇灌工程、公共卫生间给排水工程、卫生间通风工程等内容。
工期:计划于2025年8月1日开工,2026年6月30日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发布开工令为准。
标段A2:沙坪一级水电站厂区景观绿化工程
本工程设计范围主要为右岸坝头上游停车场平台、右岸挡水坝段下游平台、坝顶、上游双凤溪大桥左岸桥头、左岸进厂路沿线护坡、尾水平台。
主要包括景观工程、配套设施工程、绿化种植工程、电气照明工程以及绿化浇灌工程五部分。
景观工程:主要包括本合同范围内右岸坝头上游停车场平台、右岸挡水坝段下游平台、左岸进厂路沿线护坡、尾水平台区域的硬质铺装工程。
配套设施工程:主要包括本合同范围内右岸坝头上游停车场平台、右岸挡水坝段下游平台、坝顶、左岸进厂路沿线护坡、尾水平台区域的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具体包括景观围墙、景观小品、回填等内容。
绿化种植工程:主要包括右岸挡水坝段下游平台绿化、坝顶绿化、上游双凤溪大桥左岸桥头绿化、左岸进厂路沿线护坡绿化及尾水平台绿化。
电气照明工程:主要包括场地内绿地照明、休憩节点照明、重要大乔木照明、园路照明等内容。
绿化浇灌工程:主要包括尾水平台及右岸挡水坝段下游平台等绿化种植范围内的管线及附件铺设、喷头设置、阀门套筒设置等内容。
工期:计划于2025年10月8日开工,2026年6月30日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发布开工令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06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的景观绿化工程合同业绩2份,且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水利水电或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的景观绿化工程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的景观绿化工程项目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技术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生态协作平台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6-27 17: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7-04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能e招驱动安装包”及“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能e招首页→帮助中心→“国能e招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07-18 09: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成功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对开标记录表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文件组成(报价部分)”上传的文件进行加密,同时将加密的开标记录表发投标人备查;商务(不含报价)和技术评标完成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显示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发送密钥供投标人验证开标信息。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7.1 信息公开说明:
(1)开标阶段,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等信息向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行公示。
(2)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对中标候选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向社会进行公示。
(3)未进行公示的业绩(补充公示的业绩视为已公示业绩),评标阶段将不予认可。
7.2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能e招(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枕沙水电建设管理分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韵路7号
邮 编:610041
联 系 人:赵文婵
电 话:028-86896751
电子邮箱:12066506@ceic.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瑞天路56-3号企业天地5号办公楼21层
邮 编:400010
联 系 人:秦洪亮(代15736232465)
电 话:18910982669
电子邮箱:12045659@chnenergy.com.cn
国能e招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能e招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能e招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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