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7-04 14:48:54 阅读次数: 】
变更记录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受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绥电公司#1、#2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绥电公司#1、#2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项目 2.招标编号:CSIE14012374 3.招标内容: 3.1组织电力系统有关专家成立安全性评价专家小组,提供并网安全性评价全过程技术服务。 3.2根据招标方工程进度,配合完成#1、#2机组并网安评自查、自改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协助完成企业自查报告; 3.3按招标方时间安排,组织开展现场查评工作并形成并网安评报告,针对评价处问题及隐患提出切实可行整改建议; 3.4完成并网安评报告评审工作,并通过能源局派出机构审核。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工期:机组并网运行后45天内,完成现场查评工作,并完成评价报告,提出评审申请;并网运行60天内完成评价报告评审及备案工作。见 附件 技术规范书。 6.投标人资质要求(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 5)要求具有600MW以上火力发电机组并网调试或并网安评工作业绩。 6)三年内未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招标文件发售日期:2014年7月4日至2014年7月11日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套,文件售后不退。 8.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8室)。 9.现场考察: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 1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7月2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从2013年6月1日起,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完成注册,并通过相关证照原件的现场审核。没有注册或注册后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注册,并在购买招标文件前携带相关证照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国税、地税)、开户许可证原件等)到指定位置完成原件审核,否则无法购买我公司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不能参加招投标业务。 a)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请携带以下资料到标书出售地点进行审查购买,请按照下列顺序排列: (1)投标人的基本信息:包括拟投标项目名称和包号(如有)、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联系人名称、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 (2)资格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质量保证体系(如要求)、生产许可证(如有)、国家检测中心出具的各种检测报告(如有)、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原件(代理商投标必须出具)。 (3)业绩证明:合同的首末签字页及供货清单和技术协议、业主单位出具的供货业绩良好的证明材料(数量应满足各包货物的最低要求)。 (4)公告中载明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文件。 (如未完成复审以上均为原件,同时递交上述全部证件及各种资料复印件一套;如完成复审,以上文件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外只需携带复印件加盖公章即可)。 11.开标地点:北京市雍景台酒店二层多功能厅(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2号)。 届时请各投标人派法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人: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 联系人:姚 梅 (电话:0429-6615055) 刘红军 (电话:0429-6615078)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601室 邮政编码:100007 联系人:李晨 靳晶晶 (Email:lichensh136@126.com,如座机无人接听,可邮箱留言) 电话:010-58134655/4654传真:010-581323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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