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5-30 15:03:00 阅读次数:500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浙江公司舟山电厂三期2×660MW扩建工程配套
码头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公司舟山电厂三期2×660MW扩建工程配套码头工程(下称本项目)已由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赋码(2107-330900-04-01-387485),项目业主为国能浙江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浙江交通网(http://jtyst.zj.gov.cn/)、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sztb.zhoushan.gov.cn/)。
国家能源招标网发布的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浙江公司舟山电厂三期2×660MW扩建工程配套码头工程勘察设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604111。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国能浙江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是舟山群岛主力电厂,位于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白泉镇外山咀,距离市区16km,负责定海区、普陀区、岱山县及附近45个岛屿的电力供应。电厂建有1台125MW、1台135MW、1台300MW、1台350 MW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910MW。目前1、2号机125MW、135MW两台机组已分别于2019年12月和2020年12月关停,现有装机总量为650MW。
为满足舟山群岛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人民群众生活,舟山电厂启动了三期扩建工程的前期工作,舟山电厂三期利用舟山电厂厂区内既有场地建设2×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时配套建设10万吨级码头等项目,故需要开展码头工程勘察设计工作。
根据电厂机组燃煤需求,结合推荐的设计船型及本工程区的建设条件,确定本工程的建设规模如下:
(1)新建10万吨级卸船泊位1个,设计年吞吐量482万吨,设计年通过能力730万吨;和主体设计的接口以靠近码头侧第一个陆地转运站为界(不含转运站)。
(2)建设配套码头的装卸工艺、电气、控制、给排水、消防、生产及辅助用房等配套设施。
2.2 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设一个合同段,本工程勘察设计范围指浙江公司舟山电厂三期2×660MW扩建工程配套码头项目(装卸设备、供电照明、给排水、消防、通信、控制及计算机、导助航及安全监督、岸电设施)的设计工作。本合同标段设计工作包括项目的现场勘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及相关服务工作,并含以上工程设计配合、系统优化、接口配合、技术配合、施工招标用图纸、工程量清单、项目施工及设备技术规范编制、概算文件编制、后续服务及专题研究等工作,和浙江公司舟山电厂三期2×660MW扩建主体工程设计的接口以靠近码头陆域第一个转运站为界(不含转运站)。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六章勘察设计技术要求”。
2.3 勘察设计周期初步计划安排
项目设计总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的15个月内完成所有设计工作;
其中,码头设计工期:自合同签订起100天内交付完成所有施工图,并满足施工图交付计划;
施工图交付进度和设计工期满足三期2×660MW扩建主体工程的建设配套需要。
(1)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供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提交初步设计送审稿、地质勘察报告各20份;
(2)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45日历天内,提交主体土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根据工程项目进展及发包人要求进行提供;
(3)根据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设计人应在15天内对各设计文件及智慧码头专题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和智慧码头专题研究报告最终稿各20份,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10份;
(4)根据发包人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参考资料等招标资料(20份);
(5)施工现场配合期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全程服务;缺陷责任期1年。
(6)按招标人要求做好后方陆域设计的衔接,同时根据陆域设计要求,对本设计进行调整。
2.4项目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白泉镇外山嘴舟山发电厂三期项目扩建场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相应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2)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2 业绩要求: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独立承担50000吨级及以上沿海码头工程的勘察和设计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施工图设计批复(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3.3 人员配备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专业)执业资格,2017年1月1日以来(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的时间为准)担任过一座50000吨级及以上沿海码头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其他主要人员资格要求详见附件5。
3.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牵头人资质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运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联合体成员资质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6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投标人注册、标书购买、支付方式等操作说明”。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5-3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6-06 17:00: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2-06-24 09:00: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递交至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55号四楼(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同幢西边))(开标地点)。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代表(携带法人代表身份证或其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出席,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即行离开,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纸质投标文件的或随身携带资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若有弄虚作假等行为,该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不予退还,同时依法作出其他处理。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应按规定提交人民币1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具体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项投标保证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于5月31日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国能浙江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地址:浙江舟山定海白泉外山嘴
联 系 人:余明月
联系电话:0580-8251374
招标代理人名称: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集庆门大街272号1幢 3505室
联 系 人:郑国栋
电 话:025-86728611(郑国栋)
招标代理人名称: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地址:舟山市新城中浪国际大厦B座10楼
联 系 人:黄工
电 话:13868208182(交通虚拟网:698182)
传 真:0580-2189255